合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合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合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合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在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2013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984元,因此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2391元,上限3984元。
二、合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20%
三、合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2.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四、合肥养老保险缴费办理地点
合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保险一科、
保险二科、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途径公交车166路、18路、13路、129路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申报工作;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电话:0551-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
办公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
联系电话:、、
【合肥养老保险转移知识】
一、合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一)企业参保人员转移
由外地转入合肥,并在合肥参加养老保险或者由合肥转到外地,外地社保机构同意接受。
(二)个人参保办理转移
1.转往单位就业涉及重复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已被单位录用并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产生重复
2.转往单位就业不涉及重复缴费个体参保人员已被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自个人缴费截止时间后续缴社会保险
3.转往三县及外地个体参保人员在外地参保,需要把保险转移至外地
二、合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一)企业参保人员转入
1.缴费单位提供转入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
2.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
3.职工从外地转移到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清单转移清单应明确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应分年度注明每月的缴费基数。
4.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二)企业参保人员转出
1.职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注明基金开户行和帐号)
2.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三)个人参保人员转移
1.单位接收函(需注明社保基金账号、开户银行)
2.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复印件2份(由用人单位提供)
3.劳动保障手册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转往单位就业涉及重复缴费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合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每月1-24日到保险申报所在的代理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到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退费手续→单位办理接续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