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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不交社保吗,开公司没有员工不交社保行不行

2024-01-17 09:51:32

1. 开公司没有员工不交社保行不行

不可以。 社保是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基础性社保会保障。必须要缴纳的。 你的仲裁下来了,你更要去要求公司补缴两年的社保,但是该你个人承担的部分,还是要由你来承担的。如果你不行自己再掏钱,就跟公司协商,不给你补缴,贴你些钱你自己去处理。

2. 开公司不交社保可以吗

员工不愿意买社保,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将不买社保作为试用期不予录用的条件;

2、将不能或不愿提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或手续的情形规定为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

3、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3. 开公司不交社保会怎样

用人单位如果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 自己开公司不交社保可以吗

注册公司完成后是必须办理社保登记的,注册期间不需要交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5. 有公司不交社保的吗

职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就应该按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时间给职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公司如果不交即违反国家法律,也违反劳动合同,职工可以通过企业工会与公司进行交涉,不成的,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6. 开公司没有员工不交社保行不行呢

上市公司不交“五险一金”,一经查实,会立即下市。因为,国家对于上市公司的审计十分严格。

如果上市公司不交“五险一金”,可以即时向当地社保机构,或审计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或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啊,是按照股利管理管理和经营的公司必须交社保

7. 开公司没有员工不交社保行不行呀

公司不交社保国家是不允许的,旷离对自己退休后养老金有影响的

8. 员工不上班公司可以不交社保吗

个人原因长期不上班,如果获得企业认可和批准的,属于请长假员工,公司可以不中止劳动关系,并续缴社保。

但个人原因长期不上班,企业不认可,未准假的,属于旷工行为,所有企业都会对旷工行为有针对性的内部管理制度,对长期旷工的员工,企业可以中止劳动关系,并申报中断社保缴纳。

所以当事人的社保是否中断,取决于企业对长假是否认可。

9. 公司不交社保行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10. 开公司没有员工要交社保么

答:公司想办理社保是没有人数规定的,只要用人单位在成立的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即可去当地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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