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宣城生育津贴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领、领取条件
【导读】:小编从宣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各项政策通知了解到2019年六安的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将有所调整,下面为您整理了2019年宣城生育保险怎么算,如何领取以及领取条件是什么
2019年宣城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十一条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第十二条月生育津贴标准为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引产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计算。
2019年宣城生育津贴申领办法
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
参保职工应于分娩、或流、引产出院后的次月,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一卡一证一册”或生育证、书面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单位停发工资证明等材料,按社会保险工作管理权限,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参保职工申请生育津贴之日起7日内制作生育津贴领取存单。其中,企业单位职工由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2019年宣城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宣城市社保中心。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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