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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2024-01-24 14:32:51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一,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后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4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 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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