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北京北京公积金

衢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新政策

2024-01-10 13:58:28  五学知识网

衢州公积金购房提取新政策
    为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保证“营改增”后购房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安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规定如下:

一、职工购买衢州市区(含柯城区、衢江区、衢化片区)期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开具不动产销售首付款发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责任协议,并及时对所销售房产进行公积金网上备案。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应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预告登记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同)。市公积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核对职工提供的材料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的销售信息,核对无误后进行办理。提取的公积金可直接用于支付房地产开发企业首付款。

二、职工购买衢州市区以外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应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办理提取。

三、职工提取公积金后又取消购房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协助公积金中心收回该职工提取的公积金。

各县(市、区)公积金分中心参照执行。

【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当职工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如提取人及配偶未还清公积金贷款,应作冲还贷款处理。

那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6)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7)出国、出境定居的。

(8)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9)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您的合作。
版权所有:五学知识网 Copyright © 2015-2024 www.z800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