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在哪里买社保,两江新区社保中心在哪里
1. 两江新区社保中心在哪里
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周末不上班。因为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是周末政府部门,政府部门除特殊部门以外,工作时间都是从早上九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下午五点半的工作时间,周末以及节假日都会正常休息,所以周末不上班
2. 两江新区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2021重庆社保最新缴费基数已经出来了,社保缴费基数依据社平工资而定,2021年重庆市平均工资为73978元/年(6165元/月)。
一、2021年重庆社保缴费基数:
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978元/年(6165元/月)。
重庆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
二、缴费基数确定原则:
1、随用人单位参保人员,职工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初次参加工作的,当年月缴费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2、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作为月缴费基数;
3、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则按上年度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作为月缴费基数。
4、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本人月缴费基数可结合自身情况,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中自行选择。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上下限核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1〕4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税务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并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3978元/年(6165元/月)。
二、我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495元、下限为3699元。
三、关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平稳衔接问题。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保持不变,继续按照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1764元(6814元/月)的60%执行,其中2018年12月锁定时点个人账户划入基数高于81764元(6814元/月)60%的,按照锁定时点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执行。下一步我市出台职工个人账户新政策后,按照新要求执行。
3. 两江新区社保中心在哪里办理
不限购,只限售。
1、凡在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2、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4. 两江新区社保咨询电话
1、购房者在将自己户口迁移到新房上时,要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新房要有房产证、二手房要完成过户),这样才能变成当地户口,才能享受当地的政策。
2、所购房屋只能为住宅,公寓和商铺不能办理落户。此外申请人必须拥有国内常驻户口,必须是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外地人买房落户需要在当地缴纳1年以上社保或提供社保流水证明。
3、购房入户政策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开发建设,规范、维护房地产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4、只要购房者一次或分期在指定区域购买面积在一定标准之内的商品房,购房者在迁移户口时,允许其办理入户手续。
5. 两江新区社保中心在哪里坐公交车,几路车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委备案﹐区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招生办法
(一)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及资料准备
1 .“三对口”学生入学
凡 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登录“重庆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填报户籍信息、房屋产权信息,经区教委和区公安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比对审核,确认信息属实后﹐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学生,由区教委将学生信息发至对口学校,学校直接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三对口”信息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结(离)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对应学校予以录取。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由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及父母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直接录取。
2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区外,随务工父母到渝北城镇区域同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须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填报如下信息:
( 1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 3 )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2年6月20日已在我区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有在此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明细或纳税证明。
( 4 )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2年6月20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21年12月20日前办理的)。
由居住地对应的教管中心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管中心统筹安排。
若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不予安排入学。
3 .学生转学
( 1 )“三对口”学生转学
凡 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登录“重庆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 :www.cqywjybm.com或关注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填报户籍信息、房屋产权信息,经区教委和区公安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比对审核,确认信息属实后﹐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学生,由区教委将学生信息发至对口学校,对口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对“三对口”信息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结(离)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复核,复核通过后,对口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
因学位有限,城区不受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申请。
4.特殊类学生入学
(1)残疾儿童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的残疾适龄学生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公办学校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本区户籍残疾学生,由区教委协助其进入渝北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
(2)城巿建设中拆迁户子女、开发征地农转城人员子女由拆迁、征地实施镇(街)开发办于5月20日前统―造册报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龙兴、石船区域的开发人员主要安排在龙石片区就读。
(3)各类优待政策对象子女
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优质企业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北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4)区外就读小学的毕业生
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持毕业证、户籍资料、房产资料到对口初中申请入学,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5)其他特殊情况
以下特殊情况,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符合“三对口”条件﹐迁入户籍未满1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三对口”条件﹐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未达51%的适龄儿童、少年﹔;在重庆巿第八中学校、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校、渝北区巴蜀小学校、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渝北区两江小学校、渝北区环雅小学校、重庆巿渝北中学校、渝北区龙兴实验小学校及“民转公”学校(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重庆巿渝北区首地人和街小学校、重庆巿渝北区鲁能巴蜀小学校、重庆巿南开两江中学校、重庆一中寄宿学校、重庆皇冠实验中学校)招生范围内,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以及因婚姻变化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6. 两江新区社会保障中心
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最新发布的《‘两江人才’10条》普适性政策,加上《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重庆两江新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办法(试行)》《两江新区教育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重庆两江新区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优秀人才引进培养实施细则》等4个具体的实施政策,将形成两江新区最新的‘1+4’人才政策体系。”两江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为最新人才政策的指导性文件,两江新区近日发布的《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瞄准国内外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青年拔尖人才、名师名医等高层次及亟需紧缺人才,充分发挥“重庆英才计划”“鸿雁计划”、留创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引领作用,通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创新构建人才引育机制、优化人才服务机制、创新人才保障体系,努力把两江新区建设成为中国西部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创新创业创造优选之地、国际人才往来便利之地。
按照两江新区最新的人才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团队,两江新区将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资助,特别优秀的国内外一流科学家及团队可以“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进行认定和支持,给予最高1亿元的经费资助。对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补助,对新建市级以上的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近年来,作为国家级新区的两江新区依托“留创园”“留学报国基地”“欧美同学会”“两江协同创新区”“两江数字经济产业园” 等人才引育重点平台,累计引进培育各类高层次人才467人,已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16个、博士后工作(流动)站35个,海智工作站16个,累计兑现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230人次、发放人才专项资金近3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