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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生育保险缴费比例_通化生育保险待遇

2024-01-10 13:58:16  五学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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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 通化生育保险缴费比例,通化生育保险待遇好不好,通化生育保险如何发放,通化生育保险怎么办理?下面小编为你提供通化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一、通化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4%缴纳生育保险费,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生育保险费由财政负担。随着经济发展,生育保险的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财政部门规定的生育保险列支渠道执行。生育保险费采取用人单位申报缴费的方式征缴。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与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时缴纳。

  二、通化生育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在下列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休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休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休假30天。2.女职工怀孕8周以下(含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21天;怀孕8周以上16周以下(含16周)中止妊娠的,休假30天;怀孕16周以上28周以下(含28周)中止妊娠的,休假42天;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0天。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的不享受生育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2)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生育,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职工实施下列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贴:1.实施长效节育手术的;2.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3.符合国家和计划生育规定,实施长效节育手术后,又实施复通术的;4.中止妊娠的,但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止妊娠的除外。

  因施行上述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由施术单位承担。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4)对符合《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应享受的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费,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500元,其余部分由原资金渠道解决。

  (5)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区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三、通化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1)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符合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具体支付项目和定额补贴标准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每月定期将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结算表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生育保险费用定额结算标准及发生例次,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报送的定额结算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拨付款项。

  (2)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目录和服务项目目录,生育保险规定项目以外和超出定额补贴标准的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直接与职工本人结算。

  四、通化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

  办理材料:

  单位经办: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4、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通化社会保险局

  办理地址:新站路263

  联系电话: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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