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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2020,2020年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2024-01-06 10:05:01

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2020,2020年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提取条件,2020长沙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怎样的呢?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在长沙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4.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5.遇到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6.退休的;7.出境定居的;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9.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长沙或者户口不在长沙的;10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11.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长沙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哪些呢?1.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政策存款期限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12个月以上”,公积金买房门槛提高;2.最高可贷额度依然保持60万元不变,单位1年内最多可为职工补缴一次,且一次性补缴金额不得超过原月缴存额的3倍;3.异地转入的要求异地缴存无间断且满6个月以上,同时在该中心缴存满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贷款。否则,则必须在长沙缴存12个月才能申请贷款;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
  (一) 本人身份证;
  (二)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
  (三) 提取人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四)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或偿还其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第十九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应根据提取类型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一) 购买自住房
  1. 购买新建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下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2. 购买二手房:提供二手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原件提供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有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
  (二)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1.建造、翻建自住房:城镇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买建筑材 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书》(翻建提供);农村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 用批文(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书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 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
  2.大修自住房:提供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或具备资质的鉴定 机构出具的C、D级《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 产权证书》、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
  (三)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1. 偿还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基本资料外无须提供 其他资料。
  2.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贷款本息:
  (1 )按月偿还(含提前部分还贷)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 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二 手房为契税完税证明),《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之 曰起所有还款明细,超过24个月的提供近24个月的还款明细, 再次提取的提供近6个月的还款明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加 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章).
  (2 )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证 明)、《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及贷款结清证明(商业银行住房
  按揭贷款加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 章)。
  3.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按照本条第(三)项1、 2点的规定提供对应资料。
  (四) 无房户支付房租
  除基本资料外无须提供其他资料.
  (五) 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 月以上需办理账户封存的职工应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申请书》。
  (六) 退休
  女性职工50岁以上,干部55岁以上,男性职工、干部60 岁以上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未达到以上退休年龄的提供退休证或 退休批文。
  (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八) 出境定居
  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 000元以下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 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亲属 关系证明。
  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 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
  (十)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1. 重大疾病:提供患者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 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结算单和亲属关系证明;
  2. 重大灾害:提供受灾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使
  用批文、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代领】
  职工可以委托配偶、同一户口本内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除提供本规定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原 件。
  职工委托以上人员之外的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除提供规定资料外,还应该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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