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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4-01-06 10:05:01

2020年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长沙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长沙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如何计算);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求职者需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天内办理。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到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本人填写。带上其他所需材料。

3、提交所需材料给失业人员登记窗口。

4、领取回执,凭回执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5、将《失业金领取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失业保险取证上盖章。

6、失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并及时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长沙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在不同级别的地区,标准也不一样,领取条件如上述六个。

【长沙失业保险可领取标准】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人力资源大楼

联系电话:0731-12333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湖南省公失业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如何计算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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