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娄底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导读】娄底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1、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按月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2、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按月申领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娄底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申领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按月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申请条件: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按月申领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娄底失业补助金领取标准
失业补助金申领标准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发放。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发放。
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发放。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标准
发放标准:临时生活补助按参保地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核发。
娄底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
网上申请,2011年以来我市参保失业人员,建议网上申请。
具体步骤:①扫描或微信上搜索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②关注公众号→③注册公众号→④社保服务→⑤待遇查询→⑥失业待遇申领→⑦下一步→⑧失业补助金申领→⑨基本信息→⑩提交申请。注意:市本级参保失业人员银行卡号填写。
现场申请,适合2011年以前参保失业人员。
1、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市本级参保的失业人员向娄底市就业服务中心5楼505室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步骤:①领取并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②复印身份证、银行卡→③排队待办→④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交申请。
2、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县区参保的失业人员向参保地的县区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补助金。
娄底失业补助金申领审核时间
次月15号到账,申请的第二个月15号如果还没有到账,那么就是省集中系统异常,停止发放,很多人都有这种情况,停保期间只要有一个月交社保,就不发。另外大家一定要激活社保卡,完成认证才可以,如果是在微信公众号上申请的,点个人业务办理,再点个人业务办理,往下拉有个失业补助金按月认证,点进认证就是了。
娄底失业补助金多少钱一个月
城镇户口的参保对象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可按规定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门诊医疗费领取标准:每月按本人月失业保险金5%;
3、住院医疗补助金领取标准:累计不超过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额;
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标准: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备注】:农村户口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参保每满1年,按当地1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总和。
失业补助金怎么查询到账
1、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查询银行卡账户余额来查询失业补助金资金的到账情况,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者银行营业网点柜台进行查询;
2、登录社保官网,进入失业补助金的查询页面,就可以查到失业补助金的到账情况。
通常情况下,申请失业补助金之后,一般是在次月的月中或者月末到账的。此外,失业补助金的是按月进行发放的。
失业补助金已审核确认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已经受理了,等待审核,发放。
1.是否处于就业状态;
2.是否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失业保险待遇;
3.是否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创业成功补贴;
4.失业前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
5.是否已死亡、移居境外、应征服兵役、被判刑收监执行等。
审核结果将由就业经办部门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领人,申领人也可通过原申领渠道进行查询。
失业补助金显示已发放没收到钱
失业补助金显示发放,但是没有成功到账,可能是冯云逢年过节,也有可能是周末,再者,有可能是失业补助金已经发放到金融卡。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内容扩展
一、辞职后能否一次性拿到失业补助金
辞职后不能一次性领取失业金,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终止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到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二、怎样网上申请失业补助金
具体流程: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申领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参保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领统一入口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申领人选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申领信息,并提交申请。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申领条件的,发放相关待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开通地方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网上申领链接查询服务,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平台查询访问各地的网上服务大厅,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三、失业补助金一辈子可以领取几次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简单来说即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即可,没有领取次数限制。须注意一点的就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