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失业登记手续
日期:2015-12-03 22:19:45
娄底失业登记手续
办理失业登记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与就业要求;
2、属于无业状态下的娄底城镇户籍人员。
办理失业登记情形:
1、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的;
2、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7、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
办理失业登记基本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本;
3、尚未就业的证明;
4、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
5、其它相关材料。
视情况提供其它相关资料:
1、学校毕业或肄业的:毕业证/肄业证;
2、从用人单位失业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材料;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科;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失业登记办理手续:劳动者本人携带规定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以申请,并填写《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审核通过后进行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