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东营公积金贷款新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Personal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本文2017年东营公积金贷款新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由小编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开始执行。调整后,公积金提取流程得以简化,提取手续可在住房公积金大厅全部办理完成,职工不需要到银行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根据东营市发布的调整说明文件,提取手续调整后,办理公积金提取时,职工单位不再打印《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改由单位出具《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该表有效期为一个月,职工本人和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无需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单位开具《提取申请表》时需持提取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办理。提取身份证明材料包含提取人及业务材料所有人的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同户籍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托他人办理提取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
在提取业务证明材料方面,需要职工根据购买自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租房、家庭困难、退休、终止劳动关系等不同提取情形准备的相应材料。
另外,办理流程调整后,提取手续在住房公积金大厅全部办理完成,职工不再到银行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具体流程为:提取人准备《提取申请表》、提取申请材料、收款卡/折等材料后到大厅“材料建立岗”申请录入材料信息后到“提取办理岗”办理提取审核,到“提取复核岗(资金支付)”办理复核及资金支付。
贷款额度计算系数调整至50%
东营市将于10月10日起实施公积金新政,新政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年限进行了积极调整。贷款额度计算系数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30%提高至50%。目前东营市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到离退休工作年限×50%。
政策调整后,一个距离退休工作年限为20年的职工,只要公积金缴存基数达到2500元,即可达到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如果夫妻二人共同缴纳,可达到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此外,贷款年限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与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