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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株洲民办教师养老保险,教龄津贴标准

2024-01-13 10:15:30  五学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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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株洲民办教师养老保险,教龄津贴标准由小编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消息引发社会广大关注。《1月18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2016-2017年株洲民办教师养老保险

  “3月3日,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住宁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说,教龄津贴已经实施了30余年,标准已明显偏低,建议扩大教龄补贴的范围,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马秀珍委员建议: “要扩大教龄津贴的范围,一些教龄较长而又没有解决职称的教师,工资水平相对低,增加教龄津贴可以在一定意义上加以平衡,能够使在教学一线、专心于教学工作的老师安心教育;要提高教龄津贴的标准,根据当地教师队伍平均工资增长幅度适时提高。”

  终于看到两会有关心教师待遇的政协委员为教龄津贴呼吁了,真是好感动啊!教育需要社会关爱,教师需要社会支持。教师的事情到位了,教育的事情也就有了飞跃的进步。教师的心声终于有了提案。能否采纳?能否调整?不得而知。但有希望,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总比没有希望强。

  30多年雷打不动的标准是该有所调整了。估计社会上的广大群众,并不清楚教龄津贴的具体标准和制订渊源。教龄津贴是1985年由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具体执行标准如下:“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从大量文献资料和退休教师们言谈中得知,当时教师的工资是50元左右/月。教龄津贴按照当时的标准,以最低的3元来推算,已经占了工资的15/1。以此类推,教师的教龄津贴最低应该达到300元的标准。

  物价翻了无数倍,工资也有大幅度提升,从30多元飙升到3000多元。曾经倍受老师们幸福的教龄津贴,变成了一个有趣的笑话。我曾经不止一次写过教龄津贴的博文,有三篇与此有关。响应者甚少,估计教育群体已经遗忘了这个工资项目。毕竟是太微薄了,无足轻重。微薄的都无法感觉到存在。如果直面该项目,就会觉得这是一种莫大的耻辱。作为国家津贴的组成部分,整个社会都在与时俱进,唯有教龄津贴沉睡三分之一个世纪,算得上是奇葩。

  

  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津贴属于行业岗位的特殊津贴,而且是国家津贴的项目之一,省市地方政府都无权进行调整和修订。尽管各省市基层的教师们呼吁反映了很多次,有多篇新闻曾经报道过,可是主管部门均以这是国家津贴项目为理由,振振有声,一口回绝了,必须等待国家的政策才行。既然是行业的特殊津贴,应该充分地尊重行业本身的特点才行。就像政法津贴、纪检津贴、保密津贴、信访津贴等项目都一样。

  不理解教育的人,总是指责教师工资待遇如何好,还有两个多月的假期享受,根本没有考虑到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和隐形工作量。这些都无法用数据进行准确地统计和测量。尤其是育人工作、社会性事务、社团兴趣活动、安全管理等。我曾经写过几篇关于教龄津贴的博文,分析了各个职业的行业特殊津贴,信访235元/月,审计外勤220元/月,纪检津贴220元/月,档案44元/月,安监津贴220元/月,公安执勤300元/月,法官、检察官津贴240元/月,计划生育60元/月。这些行业固然辛苦,理应享受特殊津贴。教师行业也辛苦,更应该享受符合时代发展特点的特殊津贴。用准确的数据来说明教龄津贴的微薄,以及与职业特点的严重不符,更与市场经济发展、工资项目调整极其不合理,与国家教育方针脱节。要么政府彻底取消此项目,要么就尽量调整标准。

  要知道政府当初设立教龄津贴的时候,教龄津贴占工资总额的十五分之一,这对广大教师是多么鼓舞人心的政策。即便是最低的3元/月的标准,也彻底改变了老师们的生活,让教师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国家尊师重教理念从体制上的大力推行。更为重要的是,该津贴的实施,促进了广大教师终身从教的信心。而今,这个标准没有得到任何调整,无疑是违背了当初设立教龄津贴的初衷。我们教育上的同事们经常议论,如果教龄津贴每年施行渐增机制,工作一年教龄津贴每月20元,工作十年,教龄津贴每月200元,那么教师流动性就会减少。就能稳住教师的心。

  无论是与物价增长幅度来看,还是与其他行业津贴来看,纵横向对比,教龄津贴原有的标准都应该彻底调整,与时俱进。国家可以指定参照标准,制订出最高限和最低限,各省市根据财力状况、教师地区分布状态确立新的标准。这个提案能否得到高层的真正重视,让决策部门重新研究,是个关乎教师职业未来发展走向的问题。无论如何,感谢这位心系教师队伍建设的政协委员,她是接地气的委员,说出了广大教师的心声。广大教师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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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月3元、5元最多10元的教师教龄津贴已经实施了30余年,是时候修改教龄津贴了。”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主委马秀珍建议,适当提高教龄津贴,让长期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在待遇上吃亏。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出台了《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开始对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发放教龄补贴。马秀珍说:“当时的补贴标准是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10元。3到10元的津贴在当时平均月薪只有几十元的教师来说,起到了改善待遇的很大作用。但30年过去了,如今转正定级的师范本科生月薪一般是2000元以上,现在几元钱的津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马秀珍认为,设立教龄津贴不仅体现了社会对教师的重视,实际上也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目前的职称评价标准往往重视发表的文章及获得的奖项,有些老师在教学上付出了相当的努力,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但在科研上却较少去重视,低水平的教龄津贴导致一线教师的工资水平较低。”马秀珍说。

  她建议,教龄津贴要随着其他津贴、补贴的增长而增长,按当地教师队伍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提高,按照最初教龄津贴占工资总数的比例算,目前的教龄津贴应该调整为每月200元-300元。这样有助于在一线专心于教学工作的老师安心做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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