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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期限过期怎么处理

2024-01-13 10:15:52  五学知识网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限制,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期限过期怎么处理?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什么时候?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缴费是由单位承担全部费用,个人不承担其费用;

  能够获得生育保险的人也仅仅是女职工其单位有缴费生育保险的“女”劳动者才可以获得其报销与补贴。

  而单纯的男性职工其单位有缴费,则是不能获得相关费用的,主要是促使单位缴费统筹生育保险资金来源。

  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超过报销时限无法报销
葛市长您好:由于自身的疏忽,未能具体了解到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限为90天,我自身是一名在校老师,按照享受产假三个月,当在新学期开始时就着手准备报销生育保险材料,当材料准备好后,却被告知已超过生育报销时限几天时间,无法录入社保系统,不予报销。www.Z8000w.com
个人认为90天的时限太短,社保系统也没有人性化处理系统,无论有什么困难都超过这个期限都无法办理。在网上查看资料,2004年成都生育报销时限是半年,其他省市的时限也是半年,不晓得成都出于什么条件规定90天的时限。90天时限又与一般职工的产假几乎相同,对于我们这种通过单位报销生育保险的职工带来了一些麻烦。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按《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第十二条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鉴于您的实际情况,市医保局已派出专人与你的主管单位进行联系,调查了相关情况,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希望您和您的单位积极配合市医保局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共同妥善解决好您的实际问题。
成都生育保险报销期限过期怎么处理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政策和规范管理工作,根据《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95号令),现对生育保险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凡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且连续缴费一年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和津贴待遇。

  二、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所使用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参照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三、自2004年1月1日起,各单位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或计划生育费用向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申报截止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作放弃处理。各单位 2004年1月1日起以前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尚未报销的费用,请务必于2004年3月31日以前报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审核报销,过期不再办理。

  四、凡2001年4月5日(含2001年4月5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其本人发生的计划生育取环费用,可按生育保险规定由生育保险支付;2001年4月5日以前退休的人员发生的计划生育取环费用按原渠道解决。

  五、女职工在境外生育的,其费用按本市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类别和费用标准予以限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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