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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时间要求一览

2024-01-02 18:39:32

  生育妇女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时间要求一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另外,符合以上第1、2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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