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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购买医疗和生育,能否报销生育津贴

2024-01-13 10:15:52  五学知识网

只购买医疗和生育,能否报销生育津贴?
我是个人参保,只买了医疗和生育保险,能否享受生育津贴,如果享受,那么是按照什么标准来核算的?
您好,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生产前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即在第13个月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有关规定(即持有生育指标),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应在生育之日起90日内,由本人或代办人带上相关资料至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报销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如符合以上条件,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待遇。
所需资料:
市本级参保人员报销生育保险需提供以下资料: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以及参保人员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个体参保需提供)。异地生育还需提供《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医院公章(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cdhrss.gov.cn/)下载表格或到参保经办机构相应窗口领取),如果生育指标上户被收,应在复印件上盖上户专用章。
若在区县参保,请向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是否还需补充其他资料,或直接拨打当地12333咨询。
待遇标准
女方报销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两部分待遇:
生育津贴:个体参保人员,生育津贴按照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1.妊娠满7个月生产的乘以98日;
2.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15日;
4.难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l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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