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范围
2024-01-17 11:05:35 五学知识网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范围
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重庆生育保险;
2、计划内生育;
3、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
报销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不予报销范围:
1、违反国家、省、市等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5、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重庆生育保险;
2、计划内生育;
3、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
报销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不予报销范围:
1、违反国家、省、市等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5、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