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育保险保险时间_福州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7月1日 福州生育保险保险时间多长,福州生育保险如何发放,福州生育保险怎么办理,福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什么?下面小编为你提供福州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一、福州生育保险保险时间
1、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应在分娩之日后12个月内申报。
2、参保女职工流产、引产:应在流(引)产之日后6个月内申报。
3、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应在分娩之日后12个月内申报。
备注:在产假期间正常参保缴费,才可领取生育津贴,建议在产假休完后统一办理生育费用结算和生育津贴领取手续。
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农业银行银联卡号或福州本地农行存折号码(种类为结算户)
4.住院生育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清单与发票金额应一致,医院盖章)
5.住院期间的长、短期医嘱单(医院病案室复印, 医院盖章)
6.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医院病案室复印, 医院盖章)
7.男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福州市参保人员异地生育报备表》
9.填写《福州市生育费用未刷卡结算情况表》
10.门诊生育发票原件、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11.填写《福州市生育津贴结算申请表》
二、福州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应在分娩后三个月至两年内(流产的半年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至社保机构办理支付手续,逾期未申请办理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按下列产假天数发放: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职工也可以通过医保中心网站“女职工生育津贴查询”查询生育津贴明细。生育津贴是在分娩后第4个月和产前检查费一起发放。
凡在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结算分娩费用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到医保中心申领。
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参保女职工的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可在产后第四个月统一汇入参保职工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于出院结算次月统一汇入参保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海峡银行账户。参保职工应及时至海峡银行激活银行账户,以便上述款项转入
三、福州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办理材料:
1、《FZYB11201-1福州市用人单位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增减变更申报表》
2、《FZYB11201-2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机关事业另行提供:行政介绍信(或人事调令)、工资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派遣单位另行提供: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名单
5、新增人员2人以上需用单位档案录入程序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为文本文档)
6、生育保险需要从外统筹区转入人员应填报《FZYB11304-1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单位)》,省内转入需提供原参保地出具的参保凭证。
办理流程:
1、收件审核: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缺件告知单》,由经办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2、审批办结:审批人员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作出核准决定;工作人员将确认结果登录医保系统。
3、参保登记同时办理外统筹地区医保关系转入:提交材料,参保登记时医保中心登记并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由医保中心联系转移。
办理地点: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虎踞路49号
电话:0591-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马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67号
电话:0591-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办理时限:窗口申报当场办结,网络申报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福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是指符合《生育保险支付目录》的女职工生育入院分娩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以及生育津贴。对于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目录》的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以及婴儿的费用、围产检查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实行定额管理:生育基金支付住院分娩单胎顺产2500元、难产(包括多胎)3300元、剖宫产5300元。
凡符合医疗保险“三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住院分娩医疗费在定额之内的按实结算,超过的按定额结算。
参保女职工享受1000元产前检查费;在分娩后第4个月发放,门诊产检不再刷卡结算。
怎样才能享受保险待遇
政策规定,参保职工分娩前应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特别要注意的是,准妈妈们一定要坚持继续缴纳社保,因为职工个人无法自己缴 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也就是说,在你家宝贝出生前生育保险要确保已连续缴纳12个月;此外,产假期间也必须持续缴纳,至少要交到生育保险及津贴全部发放完毕为止,这样加起来,至少有16个月的时间需要连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