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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_泰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2024-01-17 11:05:35  五学知识网

泰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有哪些,泰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泰州生育保险如何发放,泰州生育保险怎么办理?下面小编为你提供泰州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7月4日 泰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有哪些,泰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泰州生育保险如何发放,泰州生育保险怎么办理?下面小编为你提供泰州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一、泰州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泰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障费用结算表》

  2、《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符合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证明或死亡证明

  4、符合规定怀孕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术、引产术需凭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就医病历、处方、医疗费用单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6、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参保女职工同时应出具领取失业救济金证明

  7、符合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参保男职工,其单位同时应出具男职工配偶未参保、未享受生育有关待遇的证明

  8、《养老保险手册》。

  二、泰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1、参保女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发生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可在生育保险基金内按规定报销,同时参保女职工可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津贴。

  2、参保女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如未按规定缴费满12个月时待其缴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同时参保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含计划生育休假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社保缴费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

  3、参保女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的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如未按规定缴费满12个月时待其缴费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

  4、参加生育保险的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女职工分娩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其生育津贴发放按上款执行。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经参加医疗保险,能否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障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期间,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和因生育引起的流引产费用按照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享受,所需基金由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三、泰州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可实时结算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持社保卡、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明(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及相关复印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结算,因生育引起的妊娠3个月以上流引产的还需提供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流引产手术证明。职工未就业配偶和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女职工需先至医保中心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然后至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持卡登记结算。办理登记时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持结婚证、社保卡、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明(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女方户籍地出具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的证明(配偶户籍为泰州市的不需提供相关证明),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女职工需持结婚证、社保卡、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明(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领取失业金的证明。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持社保卡、结婚证及相关复印件在生育保险定点机构登记结算,妊娠3个月以上人工流引产的还需提供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的流引产手术证明。

  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职工在异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参照参保地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需填写《异地生育备案表》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并要求就诊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就诊医疗机构信息。(如果就诊地为全省异地就医平台或官方网站可以查询的医疗机构,职工直接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待遇如何发放?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女职工的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失业女职工本人。 参保单位需填写《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申报表》、《男职工护理津贴申报表》,与医保中心核对信息后,由医保中心出具《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参保单位根据结算单的金额填写收据,并办理相关财务转帐手续。 参保职工或单位可以从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相关表格。

  四、泰州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内的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办理材料:

  首次参保单位:

  《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携带《职工花名册》、《营业执照》、劳资报表等有关资料

  已参保单位:

  1、所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2、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办理流程:

  单位保险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泰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泰州市南园新村33号

  电话:0523-

  泰州市海陵区医疗保险处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628号

  电话:0523-

  泰州市高港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

  电话:0523-

  兴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兴化市楚水路45号

  电话:0523-

  靖江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靖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民中路123号

  电话:0523-

  泰兴市社会保险管理处

  地址:泰兴市大庆西路39号

  电话:0523-

  姜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姜堰市迎宾西路146号

  电话:0523-

  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和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泰州市生育保险规定的待遇标准足额支付,其中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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