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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

2024-01-17 11:05:44  五学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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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海南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以下是2017年海南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

  海南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一、产前检查:

  1、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小孩)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孕妇)原件及复印件

  4、孕产妇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二、生育医疗费:


  1、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小孩)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孕妇)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票据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医院疾病诊断证明

  6、海南省直单位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结算单

  三、计划生育手术:

  1、流产术、放(取)节育器:

  (1)单位计划生育证明(说明婚姻及生育状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费用票据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4)门诊病历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2、引产术:

  除上述材料外,须凭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育部门证明和住院清单

  报销条件:

  第一条 为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增强生育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在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分级管理。

  第三条 城镇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第四条 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0.4%,企业为0.8%,其他单位可选择上述任一种费率。

  第四条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所有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纳。

  第五条 生育保险参保实行6个月等待期。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并继续缴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含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待遇。

  第六条 未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而不按时缴费的单位,从当月起暂停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六个月以上的单位,在欠费期间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七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述就是生育保险报销标准2015具体实施方法,对于报销人员来说,在对生育保险报销标准2015进行办理的时候,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法,同样显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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