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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落户条件与积分指标分值明细

2024-01-23 16:47:03

成都积分落户条件有哪些积分指标分值明细如何根据规定,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四项条件,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具体的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成都积分落户条件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成都积分指标分值明细

具体的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12项指标。

成都积分指标项目

缴纳社会保险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可累积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

申请人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房屋,是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加10分,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是签订正式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连续居住按1分/年累积计算。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有两套及以上自有住所、租赁住房的,只能以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加分,不累加。

教育背景指标

申请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但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加10分。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所在用人单位注册地在东进区域和南拓区域按照20分/年累积计算,在北改区域按照10分/年累积计算,其他区域不加分。

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指标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成都高新南区和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5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10分。

急需紧缺工种指标

申请人属于本市年度急需紧缺工种目录范围内的,加10分。

个人贡献指标

1、申请人获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党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别按照国家级加25分、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包括: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

2、申请人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上一自然年度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加2分;超过1万元的,按每0.1万元加0.2分累积计算,最高分不超过10分。

3、申请人参加志愿者服务,在成都志愿者网实名注册登记并获得志愿服务时长,申请积分上一自然年度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满25个小时加2分,达到25个小时后每增加2个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申请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慈善组织范围内参与慈善捐赠的可加分。申请人近3年内捐赠资金或物资,按每满0.1万元加2分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5、申请人自申报上年度6月1日到申报年度5月31日期间,在我市每捐献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献1个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加2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鼓励创新创业指标

1、申请人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级奖项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

2、申请人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的,加10分。指申请人申请积分时在我市工商注册,其企业就业人员5人以上在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申请人在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加10分。

年龄指标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10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当年度5月31日。

成都积分指标项目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指标

申请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每条减50分;被行政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减20分。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指标

申请人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减50分。

成都积分落户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在申请积分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劳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时,申请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申请积分资格,且两年内其积分申请不予受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成都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一、材料受理

年度居住证积分申报时间段为为6月1日至7月31日

区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材料审核

区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三、积分核定

区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备案。

四、积分入户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和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积分入户名单公布后,持证人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户手续县),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如申请人在申办期间,经查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入户资格。

成都积分落户最新相关政策

11月30日下午,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新政”新闻发布会。四川发布客户端记者从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国务院、公安部和省政府总体部署,以《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主体文件,《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为配套文件的“1+2”户籍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于日前制定完成。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问题解答

1、成都实施积分落户还有其它方式入户吗

现在还有很多落户方式。不过等积分落户实行后这些方式中的一些条件估计就得变成不同的分数了。想落户最好还是赶在7月1日积分落户正式实施之前。当然也不排除到时侯还保留几种其它落户方式的可能。毕竟这个积分落户还只能算是试行。你可以随时关注成都公众服务平台官网最新的消息通知及时掌握相关政策。

2、实行积分落户的城市有哪些

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武汉、成都、南京、佛山、东莞、西安、沈阳、杭州、哈尔滨等15座特大或超大城市均已提出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制度是近两年各城市对外来务工人员实施的落户政策,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3、积分落户社保缴费分单位和个人吗

“需连续不间断缴纳60个月,不区分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申请人申请时前60个月应连续不间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需要特别说明,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在省、市、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的,也纳入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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