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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2025-01-17 11:05:44  五学知识网

重庆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重庆工伤医疗报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

  工伤医疗费报销时应提供的资料。

  工伤医疗费报销统一由用人单位或垫付工伤医疗费的协议医疗机构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一)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原件;

  (三)工伤职工的工伤诊断证明;

  (四)《事故伤害报告表》或《重庆市工伤职工特殊情况申报表》;

  (五)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康复)原始票据、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含一日清单)、复式处方笺、检查结果报告单;

  (六)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七)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的涉及工伤职工的所有审批手续报表;

  (八)区县(自治县、市)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依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82号)

一、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82号)
  二、办理范围
  1市属大型煤矿、铁路、石油、电力、电信、航空六大行业的用人单位、参保职工,该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单位已参保,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2、参保单位已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后的规定时间内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并已发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
  3、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
  三、办理内容
  (一)医疗(康复)待遇审核支付
  1、工伤认定前工伤门诊费、住院费由参保单位或职工本人垫付。
  2、经区县(自治县)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后,填写《重庆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审核结算表》每月1-10日(节假日顺延)报市中心医疗管理科审核后报销。
  3、工伤认定后,继续治疗工伤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工伤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垫付,费用报销时由用人单位填写《重庆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审核结算表》,每月1-10日(节假日顺延)向市中心申报,市中心医疗管理科按规定审核后报销。
  4、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住院的医疗(康复)费,凭经办机构为其开据的《重庆市工伤职工就医介绍信》由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垫付。出院后由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填写《重庆市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结算表》,向市中心医疗管理科申报发生的费用,市中心按规定审核报销。
  (二)辅助器具费用审核支付
  1、工伤职工、协议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审核结算表》,每月的1-10日向市中心申报上月发生的费用,并提供以下资料:
  (1)《重庆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报表》及《重庆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清单》;
  (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
  (3)辅助器具费用票据;
  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有异议提出重核时应予以重核。
  (三)伤残待遇审核
  1、参保单位每月的1-20日向市中心申报上月新发生的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并提供以下资料:
  (1)已通过资格核定的《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2)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确认书;
  (3)区县(自治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2、市中心基金管理科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有异议提出重核时应予以重核。
  (四)工亡待遇审核
  1、职工因工死亡,工亡职工家属或用人单位于每月的1-20日内向市中心基金管理科申报上月新发生的工亡职工工亡待遇,并提供以下资料:
  (1)通过资格核定的《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2)工亡认定结论书;
  (3)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户籍管理的生存证明;
  (5)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生活来源证明;
  (6)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的证明;
  (7)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8)养子女的收养书。
  (9)区县(自治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有异议提出重核时应予以重核。
  3、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复核相关信息,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从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的次月开始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从工亡职工工亡的次月开始支付。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四、承办机构
  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承办人:叶盛平
  五、联系电话
  023-
  六、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到12:30,下午14:00到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到12:30,下午13:30到17:30
  七、办理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28号,邮政编码:400015
  电子邮箱:cqgsz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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