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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莞限购政策学历认可细则说明

2021-12-30 11:52:19

东莞市政府对近日发布的东莞住房限购政策进行了明确说明,本次细则阐述主要针对东莞"4.11"限购政策中所涉及学历、职称、劳动合同的有关问题,确认不予认可的情况及认可相关条件,想买东莞的房子,这些细则你一定要清楚!

东莞限购政策中的限购对象与条件

1、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以上第点规定。

4、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学历、职称、劳动合同认可条件说明

1、学历的三个认可条件

其中要求在认可学历时,明确非本市户籍购房者只提供学历证书不予认可,需要能提供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以及能网上查验等三项条件,才被认可,根据规定购房人能同时提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查验的,予以认可,对只提供学历证书的,不予认可。

2、职称认可条件

关于职称问题。购房人能提供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能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首页"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进行查验的,予以认可。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但能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查验的,予以认可: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各省自行组织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可通过国家或各省官方网站核查,不能在官方网站核查的,持证人能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在广东省内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可通过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核查,不能在官方网站核查的,持证人能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与证书相对应的评审表、考核认定表或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在广东省外经评审、考核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我市办理职称确认后,能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首页"专业技术资格查询"进行查验的,予以认可。

3、关于劳动合的要求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点的"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是指购房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段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且社会保险证明的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一致,符合此要求的,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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