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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起付标准

2024-01-10 10:03:03

为了进一步提高大病医疗保险保障,减轻高额费用患者经济负担,我国各地区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对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规范化。2016年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2016年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个人承担的合规可报销费用在6000元(含)以上2万元以下的补偿55%;

2.2万元(含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补偿65%;

3.5万元(含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补偿75%;

4.8万元(含8万元)以上的补偿85%。

2016年城乡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

2016年的城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6000元。

2016年赔付封顶线为每人每年200000元。封顶线随着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封顶线而定,凡新农合基本医疗可以报销的费用,大病保险也必须相应进行报销,反之,则不可。

2016年城乡大病医疗保险理赔流程

一、市内住院

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现场赔付,赔付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垫支。

二、市外住院

1.外出或在外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的,应选择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出院后3个月内,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原件)到各县(市)合管办办理理赔手续。

3.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免后,符合农村居民大病赔付的,经县(市)合管办与保险公司合署办审核确认后,由公司赔付。

4.已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住院医疗费用的参保患者,也可以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费用结算单据(原件),经县(市)合署办审核通过后,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

哪些城乡大病医药费不予报销

1.在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Ⅴ类医疗机构、预警医院、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

2.门、急诊(不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

3.《安徽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

4.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

5.单价超过0.5万元的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以及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类项目,超过0.5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项目按照(0.5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6.单价(计价单位:支、瓶、盒)超过1万元的药品,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药品按照(1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7.单价(最小使用计价单位)超过3万元的医用材料,超过3万元以上部分的费用(系统设置最高限价)。即:该类医用材料按照(3万元*数量)计入合规费用。

8.临床使用第三类医疗技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血液系统疾病技术除外)的费用。

9.参合年度累计住院日达到150天,从第151天起发生的医药费用(跨150天与151天的当次住院,按照日均住院费用划分150天之前、之后费用,重症精神病及肾功能不全血液透析患者除外)。

10.同时超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与《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11.超出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收费标准,超出标准部分的医疗服务费用(大病保险系统设置最高限价)。

12.享受新农合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当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或住院分娩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的医药费用。

13.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精神病发作除外)、吸毒、酗酒,戒烟、戒毒、各类非功能性整形与美容、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出国和出境期间发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药费用。

14.因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重患者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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