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东莞医疗生育特定门诊报销流程
2025-01-20 15:27:26
事项内容
特定门诊报销流程
申请材料
在已联网的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发生的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现场结算的,或在未联网的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参保人现金垫付后,凭以下资料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⑴门诊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⑵有效处方原件或详细病历资料复印件;
⑶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⑷检查及化验结果报告单复印件;
⑸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⑹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⑺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
⑻在已联网的市内定点医院门诊部就医但未能办理现场结算的,除上述资料外,应由定点医疗机构在收费收据背面写明未能结算原因并加盖收费专用章;
⑼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办事程序
1、在已电脑联网的选定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时现场报销;
参保患者凭身份证、社保卡、到“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就诊;
在门诊挂号处领取,就诊后在收费处主动提供,出示身份证、社保卡、,现场办理结算报销;
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取回医疗收费收据。
2、需回社保部门报销的,参保人就医以现金支付后,持所需相关资料到规定相应部门报销。
3、已发特定门诊卡的参保人,在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时,按现场结算流程结算,以特定门诊卡内余额支付,卡内余额不足部分由参保人现金自付。
办理时限
1、在已电脑联网的选定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时现场报销;
2、回社保报销,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
相关表格下载
无
业务类别
特定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