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东莞生育医疗费用回社保局报销指南
2026-01-20 15:28:13
东莞生育医疗费用现场报销申请条件
以下情形发生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待分娩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一年内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内定点医院或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一年, 在市内定点医院或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男参保人的未就业配偶在市内定点医院或已接入国家、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
符合以上四种情况之一,分娩住院期间因治疗妊娠并发症需要,转院治疗或因治疗妊娠并发症发生的院外购药、检查等相关医疗费用。
办理资料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纸质,1份;
《东莞市生育保险承诺告知书》原件,纸质,1份;
医疗收费收据原件,纸质,1份;
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复印件,纸质,1份;
门诊病历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纸质,1份;
本人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纸质,1份;
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纸质,1份;
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纸质,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