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惠州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服务指南
公积金想要转移,首先需要先进行封存,并且在转入地设立公积金账账号,等封存时间到了之后,就可以转入啦!
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
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2、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
审核受理
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信息传递
转入地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为职工生成,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业务系统与平台直连的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信息从中心业务系统发送到平台进行传递。业务系统暂不与平台直连的中心,通过平台WEB客户端,采取人工录入方式,将异地转移接续信息发送至平台进行传递。
二、信息与资金转出
转出地中心收到转入地中心传递的后,应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审核受理
转出地中心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1、核对职工身份信息;
2、依据当地政策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审核通过的,转出地中心为职工生成;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平台反馈至转入地中心,由转入地中心告知职工。
信息与资金转出
转出地中心将上传至平台,传递至转入地中心。
资金划转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已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划转至转入地中心,实现与信息的同步转出;
2、未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转入地中心,并在转账信息中注明编号及职工身份证号码,格式为:编号#职工身份证号码。
三、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转入地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审核入账
转入地中心将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转入地中心通过电话、短信或柜面联系职工确认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并将记账保存;核对不一致或职工对转入资金有疑义的,转入地中心向转出地中心了解情况,转出地中心对职工疑义负责解答,并通过平台反馈信息,协商办理。
信息传递
转入地中心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通过平台反馈转出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