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积金集中封存账户的提取使用、转移
2024-01-17 08:10:49
贵阳公积金集中封存账户的提取使用、转移
集中封存账户中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业务。
办理时需提供的资料
1 封存职工身份证原件;封存职工死亡的,由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封存职工有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经公证的授权书;
2 封存职工本人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凭证》原件(若遗失原件的,应出具登报的相关手续);
3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
4 提取、转移原因的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