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银川水电气收费标准,银川水电气阶梯收费标准
2022年银川水电气收费标准,2022银川水电气阶梯收费标准
银川市自7月1日起执行新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此次调价范围包括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以及综合保税区的城市供水价格。根据方案,银川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统筹规划的原则,从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及2019年1月1日起,分“三步”逐年实施到位。今年7月1日起,12立方米以内,每月每户由1.70元/立方米调整为1.95元/立方米,至2019年1月1日,这一价格将调整为2.40元/立方米。照此计算,如果一个家庭每月用水12立方米,7月1日后,每月需要支付水费比原来多3元,2019年1月1日后每月多支出8.4元。
银川市水资源十分匮乏,水资源人均占有量约960立方米,仅为我国平均水平的1/2,远低于国际公认的缺水标准(人均水资源1000立方米以下),属缺水城市。2004年,银川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推行阶梯水价以来,12立方米/月,144立方米/年的一档标准范围一直保持覆盖全市居民用水的98%以上,高于国家发改委要求的“一级水价覆盖率占全体居民用水85%”的标准。银川市发改委要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继续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水价的分类仍按原规定执行。特困户和低保户可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供水企业申报,经供水企业核实确定后,用水价格仍执行原价格标准。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银川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
第一步: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级水价(每月每户12立方米以内,含12立方米,下同)由1.70元/立方米调整为1.95元/立方米(含0.08元智能化水表改造费用);二级水价(每月每户12立方米以上至18立方米,含18立方米,下同)由2.80元/立方米调整为3.28元/立方米;三级水价(每月每户18立方米以上,下同)由4.00元/立方米调整为5.78元/立方米。
第二步: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级水价(每月每户12立方米以内,含12立方米,下同)由1.95元/立方米调整为2.20元/立方米(含0.16元智能化水表改造费用);二级水价(每月每户12立方米以上至18立方米,含18立方米,下同)由3.28元/立方米调整为3.76元/立方米;三级水价(每月每户18立方米以上,下同)由5.78元/立方米调整为6.46元/立方米。
第三步:2019年1月1日以后
一级水价(每月每户12立方米以内,含12立方米,下同)由2.20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含0.16元智能化水表改造费用);二级水价(每月每户12立方米以上至18立方米,含18立方米,下同)由3.76元/立方米调整为4.16元/立方米;三级水价(每月每户18立方米以上)由6.46元/立方米调整为6.76元/立方米。
与2019年5月14日宁夏发改委发布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区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的电价表对比,变化如下:
价:单一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降低0.0437元/千瓦时,两部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1-10千伏降低0.0261元/千瓦时,35千伏降低0.0111元/千瓦时,110千伏降低0.0061元/千瓦时,220千伏降低0.0011元/千瓦时,330千伏上涨0.0059元/千瓦时。
销售电价:单一制工商业及其它用电降低0.0637元/千瓦时,两部制工商业及其它用电1―10千伏降低0.0461元/千瓦时,35―110千伏以下降低0.0311元/千瓦时,110千伏降低0.0261元/千瓦时,220千伏降低0.0211元/千瓦时,330千伏及以上降低0.0141元/千瓦时。
另外宁夏发改委还发布关于调整宁夏电网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的通知,在稳步推进各类销售电价适用范围调整的同时,将严格按照国家电价改革的相关要求,加快用电类别归并工作,简化电价分类,详情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电网2021-2022年输配及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发改价格〔2020〕780号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价的通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第二监管周期销售电价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宁夏电网2021-2022年输配及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宁夏电网2021-2022年分电压等级价详见附件1。
二、销售电价
进一步优化销售电价结构,切实将改革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有效降低用户用电成本。同时,取消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提升销售电价的公平性、合理性。
1.降低“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结合价降幅,按照“应降尽降”的原则调整终端用户单一制和两部制目录销售电价。
2.简化归并农业生产电价类别。按照国家简化电价分类的要求,对农业电价进行简化归并:用于农作物培育和种植、林木培育和种植的灌溉及排涝用电统一执行农业排灌电价;上述灌溉及排涝用电范围中是多级扬水的用电,统一执行多级扬水用电价格。取消农村深井提灌电价类别,取消后按照用电性质分别执行农业生产、农业排灌、多级扬水电价标准,其中农村地区人畜饮水执行农业排灌电价。各类用电要单独装设计量装置,现场不具备计量装表条件的,采取定比或定量的方式,分别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