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2024-01-14 20:37:49
杭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杭州失业保险缴费规定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为2%,职工本人为1%
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即12093元;
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即2418.6元。
补充说明:
1、农村户籍人员无需职员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2、单位缴费基数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准。
3、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年度职工个人实得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4、2014年度浙江省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83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