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2021-2022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有哪些
2024-01-08 10:12:25
宁波2021-2022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有哪些
1、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的对象有哪些?
(1)参保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事业单位,包括在甬的部、省属事业单位和部队属事业单位;市政府发文明确具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资格的非事业单位。
(2)参保人员:事业单位在编的国家干部、聘用干部、固定制工人、劳动合同制工人和部队无军籍职工;市政府发文明确具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资格的非事业单位人员;改制事业单位“两保”人员及选择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离休、退休人员(包括改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
2、个人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已参保的在职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首次参保的在职人员(包括学生分配、军转安置、从企业或市外调入等)缴费基数为本人起薪之月的工资总额。
按个人月平均工资核定的缴费基数超过当地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为基数计缴;低于60%的,按60%为基数计缴。其中,非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
3、事业养老保险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均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本单位在职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总额的21%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