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流程一览
2025-01-20 09:54:40
榆中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榆中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榆中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均可以个人为单位参加榆中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因参军、就学、务工、婚姻、异地居住生活等原因异地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再重复参加榆中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
参保资助对象(除特困人员、孤儿实行全额资助由医疗救助资金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代缴,个人不再缴费外)实行先缴后补,先由参保人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缴费,随后落实资助政策。多重身份参保人员的参保资助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补助,不得重复资助。
三、缴费时间
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待遇享受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五、可享受待遇
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待遇、“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医疗救助待遇。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费用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