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合肥合肥医保

2020年合肥职工医保报销标准,2020年合肥异地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2024-01-14 15:37:11

2020年合肥职工医保报销标准,2020年合肥异地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合肥市职工医保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合肥市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持社保卡与医院结算。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6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4万元。超过该限额之后的费用,医保基金将不再支付。
  统筹基金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医疗救助基金个人承担比例为4%。
  
  合肥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
  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参保人员在合肥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特殊病门诊: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普通门诊: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报销条件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无病种限制 在政策范围内,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只要超过起付标准即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无病种限制,按照因病施治的原则,依据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予以报销。   报销不封顶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就医使用统筹基金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费用,纳入规定的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为:   起付线标准以上0-1万元,报销比例为50%;   1万-15万元(含15万元),区间内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   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上不封顶。

1、一般门诊就医流程: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查询办理)卡”)到定点医院门诊治疗、购药时,通过定点医院的读卡机刷卡结算,社保(查询办理)卡内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不足部分通过现金支付。就诊结算完毕,应及时打印发票。

2、药房购药流程:参保人员持社保(查询办理)卡在定点药店进行购药时,通过药房的读卡机刷卡结算,社保(查询办理)卡内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不足部分通过现金支付。购药结算完毕后,应及时打印发票。

3、住院就医流程: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办理住院治疗的,应在入院时持“社保(查询办理)卡”在合肥市定点医院和“四县一市”的市级统筹定点医院办理医保病人住院登记,住院费用直接与医院结算。单位或个人欠缴医疗保险费用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4、出院结算流程:办理出院结算时,病人只需支付报销后个人应当负担部分。若社保卡上个人账户资金不足,使用现金支付。结算完毕后,应及时要求定点医院打印医疗费发票、医保结算单、住院明细清单,自行留存。

5住院期间社保卡使用范围: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持社保卡仅能用于在其他定点医院、药店进行一般门诊和购药,不能同时享受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医保待遇。

6、住院待遇享受标准: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起付线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分别为三级医院5%、二级医院4%、一级医院3%;6万元至30万元为大病救助基金报销,个人承担比例为4%;30万元以上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7、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一级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线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同一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起起付标准分别为每次100元、200元、300元。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您的合作。
版权所有:五学知识网 Copyright © 2015-2024 www.z800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