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养老金 马鞍山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马鞍山养老金提取条件
一、马鞍山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二、马鞍山养老保险领取材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马鞍山办理退休养老待遇所需材料:
1、职工退休审批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休职工档案
4、符合因病、特殊工种等政策性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需提供有关的审批资料。
新增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自批准退休次月起执行。
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过报盘的形式传送至各社会化发放机构,每月15日前发放完毕。当月新增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存折由单位劳资人员于发放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在规定的发放机构领取后交退休人员本人并履行签名手续。
马鞍山离退休职工丧葬抚恤费的办理:
办理条件
(1)企业离休干部
(2)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
(3)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职人员〈定补人员〉)
办事程序
(1)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应及时向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或社区)申报,单位(或社区)应及时填写《离退休人员减少表》交由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办理申领丧葬抚恤费
(2)具备法定继承资格的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应在单位(或社区)的监督下指定丧葬抚恤费经办人,由所有具备法定继承资格的亲属在《委托书》上签字并由所在单位(或社区)盖章。
(3)经办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每月4-22日期间(逢次月有节假日的,结算时间提前到20日左右)至市征缴中心和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丧葬抚恤费,其待遇于次月8日通过银行在死亡职工基本养老金存折中社会化发放。
提交材料
(1)《离退休人员减少表》(原件二份)
(2)《委托书》(原件一份)
(3)《遗体火化证》(复印件二份)
(4)《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派出所销户证明》(复印件二份)
(5)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
(7)经办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审核支付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审核支付通过:现场办结。
马鞍山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申领:
办理条件
企业离退休、参保缴费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
办事程序
(1)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因病非因工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由所在单位、街道(社区)填写《马鞍山市企业离退休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花名册》、《马鞍山市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审批后,于当月4日-22日期间到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待遇支付一科办理发放手续。
(2)未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因病非因工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和参保缴费人员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由所在单位按上述第(1)条工作流程办理。
(3)供养直系亲属于办理次月18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发放银行领取抚恤金发放存折,发放第2个月开始每月8日发放到位。
提交材料
(1)《马鞍山市企业离退休死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花名册》
(2)《马鞍山市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3)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审核支付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
审核支付通过:现场办结。
三、马鞍山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
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
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四、马鞍山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改革前:
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改革后:
1、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2、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我国延迟退休方案尚未正式推出,我市正常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目前仍按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马鞍山养老保险变更知识】
一、马鞍山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条件
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开户银行帐号
二、马鞍山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材料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马鞍山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流程
申请变更登记单位提交材料齐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由申请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归入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
四、马鞍山养老保险变更办理地点
马鞍山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地址:湖南东路900号
电话:
马鞍山当涂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当涂县姑敦镇提署中路115号
电话:
马鞍山市含山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地址:含山县环峰南路28号
电话:
办理时限:
工作日受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