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生育保险报销流程_蓟县生育保险保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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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 蓟县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什么,蓟县生育保险保险时间,蓟县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蓟县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下面小编为你提供蓟县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一、蓟县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地址:
蓟县人口计生委
联系电话:
地址:蓟县渔阳北路9号
邮政编码:301900
蓟县生殖健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蓟县城内迎宾路8号
二、蓟县生育保险保险时间
女职工妊娠6个月内应向用人单位(男职工配偶妊娠6个月内应向男职工用人单位)提交本人结婚证、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妊娠诊断证明、《围产保健手册》、身份证(男职工配偶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保证和IC卡)等材料,由用人单位填报《沧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并持以上资料及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女职工终止妊娠(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造成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除外)或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就医前10天由用人单位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保证和IC卡)、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应当持社会保障卡刷卡就医,发生的费用即时报销;应当由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与定点服务机构结算。定点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规定项目以外、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项目,事先须征得参保人员同意。
三、蓟县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下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产前检查费
(2)生育医疗费
(3)生育津贴
(4)计划生育手术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1)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4)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的用药范围、 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但有关增付的规定除外。产前检查费、 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等费用的支付标准和结算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四、蓟县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800元;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妊娠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100元。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2.住院医疗费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自然分娩3000元;人工干预分娩3100元;单纯剖腹产3600元;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380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流产26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男职工绝育术600元。
自2006年5月1日起,药物流产、自然流产,参照人工流产标准,按260元限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