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济南济南生育保险

2020年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标准、流程,2020年青岛生育津贴报销比例

2024-01-26 09:25:30

2020年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标准、流程,2020年青岛生育津贴报销比例
  报销标准
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
1.自然分娩的2000元
2.人工分娩(手剥胎盘术、宫颈裂伤、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的2500元
3.剖宫产的30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修补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的3500元;
5.因母婴原因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
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1.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
2.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
3.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
4.放置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350元;
5.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150元;
6.皮下埋植(取出)术的支付标准100元;
产假: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生育保险;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报销材料
项目1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项目2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项目3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到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确认)。
办理流程
1.在青岛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诊疗费用直接与医疗服务机构结算,出院时候直接结算。
2.在市外定点医院: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
电话:
邮编:266071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
电话:
邮编:266024
http://www.z8000w.COM
 报销条件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这里的一年是指生育前的一年。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
(二)其配偶分娩前,该男职工所在单位应按时足额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这里的一年是指起其配偶生育前的一年);
(三)其配偶无工作单位。 在原单位停缴保险后自缴保险的参保人,不能享受生育保险补助待遇。

报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配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2、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4、社保所发的职工本人存折号复印件 一般在提交材料的次月地就能拨付。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标准

1、妊娠早期在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的费用,最高可报销200元;
2、妊娠中晚期在定点医院检查发生发生的费用,最高可报销500元;
3、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范围内全部报销,个人负担新生儿费用和自费项目费用。

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标准,报销多少?(2018年1月1日开始)

1、顺产:一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三级医院2000元;
2、经阴难产:一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三级医院3400元;
3、剖宫产:一级医院3200元,二级医院3500元,三级医院3800元。

报销金额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报销比例

在青岛女方无生育保险,使用男配偶的生育保险按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来报销。根据《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合法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三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报销地址

青岛市社保局热线电话:0532-12333

【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
【电话】:
【邮编】:266071

【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
【电话】:
【邮编】:266024

【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四方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四方区庆安路21号
【电话】:
【邮编】:266034

【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李沧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兴华路30号3楼
【电话】:
【邮编】:266042

报销规定

自2016年1月1日(含1月1日,下同)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享受生育津贴。目前,国家规定的产假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在此基础上,省计生条例明确规定增加产假60天。即:2016年起,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我省实施新条例后,非晚育人员的产假明显增加。

目前,《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青岛同时明确,符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原条例和新条例生育子女,女方2016年3月30日尚处于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可以顺延享受新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增加产假和生育津贴。

相关问答

【问】在青岛生宝宝,生育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分娩发生的医疗费以及患妊娠期并发症、分娩并发症、产后产褥病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及住院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生育津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青岛如何办理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
【答】青岛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并缴纳生育保险费,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9%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青岛生育津贴可到参保所在的社保中心,在每月的上旬办理,需带好社保卡、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单位盖章的领取待遇表、银行卡等。另外,你的社保要一直在缴纳的状态。

【问】外地户口在青岛生育险如何报销?
【答】只要是你在青岛生育,就可以按照这边的标准进行报销,不过要符合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您的合作。
版权所有:五学知识网 Copyright © 2015-2024 www.z800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