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济南济南五险一金

2021-2022年山东省养老保险补缴范围、条件、基数

2024-01-26 09:27:35

山东省人社厅近日发布《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2015年山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的范围、条件、基数和比例。本文将为您详解2015年山东省养老保险补缴的相关政策。

相关阅读:

2015年山东省养老金领取标准

山东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山东省内退职工工资怎么发?

山东省养老保险如何转移?案例说明

补缴范围:

此次山东省养老保险补缴范围包括:

1.山东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具有山东省户籍,曾在山东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补缴2011年 6月 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具有山东省户籍,2011年 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 (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基数和比例:

此次山东省养老保险补缴基数和比例为: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您的合作。
版权所有:五学知识网 Copyright © 2015-2024 www.z800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