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生育保险报销流程_连云港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7月7日 连云港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连云港生育保险如何发放,连云港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连云港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下面小编为你提供连云港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一、连云港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本人或者委托所在单位凭上述办理材料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按规定报销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新浦区朝阳东路1号
电话:0518-
连云港市连云区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连云区中山中路363号
电话:0518-
连云港市新浦区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新浦区海昌北路40中国银行新浦支行二楼
电话:0518-
连云港市海州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
地址:海州区建设银行三楼保险处
电话:0518-
赣榆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赣榆县青口镇东关路8号
电话:0518-
东海县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幸福北路38号建行二楼医保处
电话:0518-
灌云县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灌云县劳动保障局
电话:0518-
灌南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灌南县人民西路188号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电话:0518-
连云港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2、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包括东院);
3、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
4、连云港市中医院;
5、连云港市东方医院;
6、连云港市海港医院;
7、解放军第149医院;
8、浦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浦区第一人民医院);
9、猴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浦区第三人民医院);
10、海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海州区人民医院)。
二、连云港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1、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业务柜台受理申报并审核相关凭证、材料;
3、经办人员依据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核定待遇金额;
4、制作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相关凭证;
5、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领取)手续。
受理条件:符合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材料齐全,单位申报。
办理时限:符合规定的当即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需提供的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生育女职工医疗保险证、卡,以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原件及明细帐单;
3、报领生育待遇,须提供: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产或七月以上引产的出具婴儿死亡医学证明、产妇死亡的出具产妇死亡医学证明)、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生育两个孩子的出具“再生一个孩子准生证”);
4、报领引产、流产、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须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书;
5、报销“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用,须提供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证明;6、享受生育待遇的失业女职工,须提供《就业登记证》及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生育的证明;7、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须提供女方《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有关女方失业或者无业的证明,并提供男女双方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连云港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
2、发生生育保险费用前单位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含6个月),且核报生育保险待遇时仍在正常参保状态(女职工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除外);
3、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下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9)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连云港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生育的医疗费用:
1、正常生产(顺产)的现行补贴标准为1500元;
2、剖宫产(难产)的现行补贴标准为3200元;
3、七个月(含七个月)以上引产或者足月死产1000元
4、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引产550元
5、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下流产的不超过200元。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6、输卵管结扎术250元,输卵管吻合术500元
7、放置宫内节育器补贴标准为8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为30元;
8、女职工产前生育检查费用,标准为400元(仅限于顺产、难产、七个月以上引产或死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