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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比例

2024-01-06 08:33:43

昆明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比例
    从今年7月1日起,昆明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都分别提高,其中下线按2011年度昆明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311元为基准,从1674.35元升至1986.6元,上线从8371.7元升至9933元,达不到最低缴费基数的单位,医保中心会按强制保底基数来缴纳。前日,昆明市人社局接受媒体群访,昆明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张翔就市民普遍关心的医保缴纳比例、享受待遇如何做了专门说明。

  数字

  城乡参保人数突破585.38万

  据官方数据统计,截至2013年年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突破585.38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医保人数为166.69万人,城乡居民385.53万人,目前昆明户籍人口有543.5万人,而超出户籍人口数量的41.88万参保人中,包括了长期在昆明市居住、已经取得昆明市居住证人群也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参保人及33.16万属于昆明辖区但参加省医保的省管大学大学生,基本上昆明市的医保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个人报销支付比例接近85%

  据了解,就目前来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较为合理的分担制在二八开,也就是说基金80%,个人承担20%属于较为合理的水平。张翔介绍,昆明市目前,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为84%,个人自付16%;城乡居民住院报销72%,个人自付18%,如果再加上其他医疗互助等报销的话,每个人的报销支付比例接近85%,报销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但尽管如此,昆明市还是继续实施惠民政策,让更多的在昆工作的外地人也能享受到与本地人同等的医保福利,据昆明医保中心居民参保管理处梁鼎介绍,据不完全统计,身份证开头号码不是昆明市户籍的参保人现在有14万人。“由于居民保险的特殊性,缴费一年享受一年待遇。居民医保的数字是有一定起伏的,居民医保不像职工一样依托于单位相对稳定。虽然每年都有流动起伏,但大体上是这样一个情况。”梁鼎说。

  年内可能开展“全民参保”普查

  就医保基金所面临的人口的“缺口”问题,也就是还有多少人未参保,张翔坦言,这是一个无法准确进行统计的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目前昆明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门槛已经很低,并且所有昆明户籍的人口已经实现了医保的全覆盖:“在昆明也许仍有部分流动人口是在原籍参过保的,所以我们无法准确地进行这样的缺口统计。但只要这些居民取得了居住证,并且自愿参加医保,我们欢迎他们加入到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中来。”

  另外,据张翔透露,目前,全国的“全民参保”普查也许会在年内展开,到时候也许关于缺口的数字会有更进一步的统计。

  保底缴费基数提高医保系统自动“兜底”

  缴费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随同用人单位参保,一种是以灵活就业个人的方式来参保。如果以单位参保,和养老保险是一样,社会保险法的要求是如实申报基数,就是按照实际工资申报。如果是按照个人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也有统一基数。

  “总体来说,我们采用的是单位缴费保底封顶政策。”据昆明市医保中心职工参保管理处杨晶晶介绍,如果市民随同用人单位来参保的话,每年的参保缴费有“保底”缴费基数。

昆明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13年4月云南省公布了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908元,月平均工资为3242元,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昆明市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纳基数为1945元,上限9726元,医疗保险缴纳基数暂未出,去年执行的基数为前年缴纳标准1674.35元,上限8371.74元,重特病缴费基数:2790.58元。2012年昆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094元,月平均工资为3758元,按照此基数,2013年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012年度昆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2254.8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最高缴费基数(2012年度昆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11274元/月;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在职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758元/月(2012年度昆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重特病医疗统筹缴费标准按2012年度昆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0.6%核定,即单位22.55元/月,个人1元/月。

  昆明市单位与个人每月具体缴纳业已出台,标准如下:

  类别                缴纳比例                     缴纳金额(最低档即60%)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0%        8.0%             389.00          155.60

  医疗保险        6.5%            2.0%           146.56           45.10

  失业保险       2.0%            1.0%            38.90            19.45

  生育保险       0.9%              -               17.51           -

  工伤保险        0.5%             -                9.73              -

  大病保险        0.6%           1.00元           22.55            1.00

  合计                 -                 -                624.25              221.25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计算,2013年度昆明市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60%)为582.38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10.05元,其中2013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纳标准暂按照去年原标准计算。若2013年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纳标按照2012年昆明平均工资计算,则2013年度昆明市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60%)为624.25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21.25元,与去年相比,单位缴纳月增长83.06元,个人缴纳月增长27.04元。

  2013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原则上以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242元作为月缴费基数,缴费困难的按3242元的60%即1945元或40%即1297元作为缴费基数。

  另外,住房公积金方面昆明市2013年最低缴费基数一类区为1100元/月,二类区为980元/月,最高缴费基数11274.00元,最高缴费比例为12%。

昆明市降低职工医保缴费比例
 云南省昆明市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10%降低为9%.

  据悉,昆明市2001年实施职工医保以来,用人单位以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10%的费率缴纳医疗保险费, 个人按2%的费率缴纳。截至2014年底,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略有结余。 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 《通知》提出适当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由原来的10%降低为9%。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上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费率与单位一样降低1个百分点,由原来的6%降低为5%,同时调整的还有参保核定标准。

  为方便企业参保,促进网上征缴社会保险费,昆明市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参照的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上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与职工养老保险保持一致。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医保重特病医疗统筹费的缴费基数,由上年度昆明地区社会平均工资,调整为上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政策调整后,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下限与养老保险一致。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合计数作为缴费基数。

  据测算,昆明市调整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后,今年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当期收入约为29.4亿元, 支出约为28.28亿元。职工医保重特大疾病统筹基金当期收入约为3.56亿元,支出约为3.42亿元,符合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按照每个月要缴纳的医保缴费公式“缴费金额=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个人承担2%+缴费工资×单位承担10%)+重特病统筹保险费(上年度昆明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0.6%+1元)。”来计算,举例来说,如果按照参保人每月只有最低缴费基数1986.6元来计算,那么职工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为39.73元,单位缴费金额为198.66元,重特病保险为19.87元,个人再承担1元,今年职工最低每月缴费金额约为259元。

另外,市民可以及时登录昆明医保之窗网站,进行每个月的划账明细和消费明细调查。如果有任何疑问的话,也可以通过拨打昆明市医保中心电话来咨询和了解医保缴费的相关内容。

昆明个人参保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相关政策如下:

《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形成昆明全市统一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以克服医疗保险制度碎片化、文件繁多、难以掌握、转移接续不顺和经办复杂的不足,使政策更加集中统一、操作更加规范。

目前,个人参加职工医保有两个不同的政策,分别是《昆明市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人员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昆明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两种方式参保政策不统一,对个人参保设置了按10%和6%二个档次,但其待遇区别只简单地将多缴纳基数4个百分点的金额划入其个人账户使用,没有统筹意义,而且增加了个人缴费负担。

《办法》中提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统一以上年度云南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统一按7%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以2014年为例,个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由3900元降至1855元,解决了以个人身份参保政策不统一的问题,降低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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