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昆明生育津贴报销条件,昆明生育津贴2019最新政策
2019-2020年昆明生育津贴报销条件,昆明生育津贴2019最新政策;
昆明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及生育津贴一览
孕期你要知道的硬知识就是产检假了。政策如下:
孕期28周之前,每个月一天产检假;
28周到36周,每2周一天产检假;
36周以上,每周一天产检假
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女职工在生育时、或者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剩余手术的。
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女职工:
1、《出院证》或者《病情证明》、医疗费用FP原件、《生育证》;
2、《出生证》、身份证复印件2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回);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1、《出院证》或者《病情证明》、医疗费用FP原件、《生育证》;
2、《出生证》、身份证复印件2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回);
3、配偶未就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窗口提交材料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温馨提示:在办理生育保险相关业务时,必须由单位保险经办人员前来办理。
延伸阅读: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新规定
在中国人的传统意识里,“猴”是一个受到大家欢迎的生肖,因此到了猴年,要生小猴子的父母也尤其多。不少生育保险的参保人生育新生儿后都要进行生育保险的报销,但其中不少粗心的新手父母会遗失自己的出院发票原件,而这样会导致他们无法报销相应的生育保险。
遗失出院发票原件无法报销生育保险包干费用
“我要报销生育保险,但不慎将发票原件遗失,现在该怎么办?”日前,在市长热线的反馈中,一位新手妈妈就自己遗失原件的问题向市长热线进行了咨询,而经其所在辖区管委会进行调查后回复,由于这位女士遗失了出院发票原件,不符合报销生育保险医疗包干费用的政策规定,不能报销生育保险医疗包干费用。
据了解,根据昆政发[2015]37号文件第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情证明、出院证、医院医疗费用发票、病历原件,以及其它社保机构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由于咨询的女士出院发票原件已遗失,因此并不符合报销生育保险医疗包干费用的政策规定,不能报销生育保险医疗包干费用,只有符合政策的产前检查费和营养补助费可以报销。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新手父母来说,在出院之际就一定要保留好相应的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这样才可以顺利兑现待遇。
没有孕前检查也可办理《生育服务证》
许多想要孩子的夫妻都知道,在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时,需要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应的《生育服务证》。日前,有市民向市长热线咨询,在办理《生育服务证》时,是不是需要先做孕前检查,不做孕前检查将不予办理《生育服务证》。
对此,经市民所在区政府进行调查,表示,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是有条件的村(居)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带齐资料都能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而是否做孕前检查和能不能办理《生育服务证》没有明确联系,孕前检查并不是办证的前置条件,不过也希望各位夫妻能够进行优生优育检查,保障生育健康。
一、生育保险报销
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二、报销流程及材料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昆明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
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
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昆明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昆明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昆明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昆明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
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
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昆明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
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
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