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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的社保转回本地,北京社保转到当地手续

2025-03-28 08:34:25

1. 北京社保转到当地手续

总的来说,流程为: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2. 北京转出社保去哪里办手续

1、如果你只是短期在保定工作,将来还回北京上班,建议你将北京的社保暂停,在保定直接上社保,回北京的时候将保定的养老金账户转移回来即可; 2、如果你必须要将北京的社保转移回保定,参考以下步骤办理:

3. 北京社保转到当地手续怎么办

先凭身份证在北京社保机构打印缴费证明,然后凭此缴费证明到老家的社保机构办理转保即可,手续很简单,每个地方可能有些细节不一样。

4. 北京社保转回当地社保局 怎么办理

社保缴费的地点是工作地,社保关系是随工作变动随人转移的,如果你在北京有工作的或在北京办理了工商登记在北京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转回北京,如果既无工作又无工商登记的是不能转回北京的。

如果有工作单位的,可以由工作单位经办人负责办理转移,是个经营的,可以到北京社保管理机构申请灵活就业,取得社保关系转移接受函,凭社保关系转移接受函到老家社保管理机构办理转移,最后把转移资料交到北京社保管理机构。

5. 北京社保转到当地手续流程

首先你必须在老家已参保,然后你到你在北京缴费的社保局打印你的参保凭证,然后把参保凭证交老家社保局,老家社保局凭参保凭证开具接续函转北京社保局,北京社保局凭接续函把你在北京交的费用转至你老家社保局,就可以了。

6. 外地社保转移到北京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的,档案可以保存:

1、如果是在北京上学的,但户口一直没有转北京集体户口的,或者没有单位接收正式落户的,可以把档案放到人才市场,社保同样让北京这边的人才市场给代缴,每个月固定一张卡,扣费就行。带上学历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前去人才市场办理,之后再去社保局填表,之后存档,就可以正常缴纳社保了。

2、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由公司的人事行政人员来跑,自己提交学历证明,户口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照片,就行了,档案也是会随劳动合同备份保存在社保中心的,自己会领导一张社保卡,每个月公司缴纳一部分,自己也从工资中缴纳一部分,当然,一般都是公司计提之后,统一缴纳,下发工资的时候扣除。

3、所以外地户口在北京缴纳社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通过人才市场向社保中心缴纳,一种是通过工作单位缴纳。档案都是存档的。

7. 社保从北京转回本地需要什么手续

只要你是北京市户口同时在退休之前都可以把异地的保险转回北京。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带着你的北京户口本原件去社保中心的补填窗口去开一张社保接收函(注意:你转出地、北京缴费时间,因为重复交费北京市不接收的如果重复了一定要在外地做好退费)

第二步:带着你的接收函回外地做转出(最好在三个月内做完)外地会给你开出转移单和明细(注意一定要检查你转移单上有无缴费起止时间,同时核对明细和转移单时间都要对上,明细上一定要有每年交费基数或者是个人缴费和比例。如果有问题最好马上改过来盖上当地社保的章)

第三步:外地转移完毕后回到北京社保的财务处查你异地的保险费是否到帐,如到帐会给你开出一张到帐证明

第四步:带着外地给你开的转移单和明细、财务开的到帐证明、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公司帮你填写的表二十二-2(北京社保中心领取,盖北京转入单位的章或北京缴费地的章)到北京社保中心做帐户补填

第五步:等,办理补填时办事人员会告诉你多久后你的个人账户里可以查询到。一定要及时查询。

8. 异地社保转入北京手续

外地人和北京人结婚能迁户口的条件为: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1、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

2、结婚需满10年;

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9. 把社保转到北京需要什么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七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可以转出,只要在转入地已缴纳最少有一个月的社保就可以接收。跨省养老金转移手续如下:

(手续比较简单,请放心)所需资料:

①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②离职证明、户籍迁出证明、工作调函(三者之一)。办理流程:①参保人本人持所需资料到我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凭证》;②参保人携《参保缴费凭证》交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如下手续两地的社保局自己处理,不用本人办理的,不用担心:即转入地的社保局出具社保接收函,把接收函交给原来工作城市的社保局,原社保局把钱汇入现在社保局的账户就完成社保转移手续了)。

10. 北京社保转到当地手续办理

北京社保跨省转移接续业务可通过网上平台办理。除参保单位可申请办理外,网上平台还开放了个人申请途径。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

  社保的转移接续参保凭证是办理社保转移接续业务的一项重要材料。在平台上办理转出手续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都可以下载打印及保存。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转出业务时,人员必须处于转出未转入状态;参保单位或个人需先打印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后打印医疗保障参保缴费凭证。在办理社会保险跨省转入时,须为正常参保状态,且在京有一个月以上的实际缴费记录;均须上传电子版参保凭证。

11. 北京社保转到地方

北京社保转出办理流程

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参保人员只要在跨省流动就业前开具《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参保后,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其他的事情就可以全部交给各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了。地区间的社保经办机构在全国统一的经办规程下,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信息的审核、建立和社保基金的转移,为参保人完成社保的转移接续工作。

北京市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时,还可以直接上网开具《缴费凭证》,并可在网上查询转移接续业务办理进度。

一、北京社保转出办理条件

北京社保异地转移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的

转出:职工意愿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的

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北京社保转出办理材料

2016年9月1日起,北京社保转移手续将简化,只要提供《缴费凭证》和《转移申请》这两个材料就可以了,而且《缴费凭证》还可在网上开具,4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妥。

跨省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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