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社保甲乙丙类药报销比例,西安居民医保乙类药品报销比例
1. 西安居民医保乙类药品报销比例
病人每次住院的医院级别不同,收取的“门槛费”也不同。
假设病人属城镇职工医保,又属在职人员,在一家三级医院住院花费了5000元,除去600元“门槛费”,剩余的4400元才列入报销部分,但并不是说这4400元就能按照相应比例报销,因为这4400元还要除去需患者承担的自费药物的费用,剩下的才能报销。
如果其中自费药物有1400元,那么社保部门按照80%报销比例报销的金额应为(4400-1400)×80%=2400元,最后,患者自身承担的费用就为5000元-2400元=2600元,这2600元包括那600元的“门槛费”。 拓展知识: 既然“门槛费”是个人承担部分,为何还要单独收取这笔费用?
社保部门工作人员说,医院级别不同收取“门槛费”的标准就不同,级别越高收取的“门槛费”越多,制定这样一个“门槛”,其目的是为了引导人们合理就医,防止一些小病患者随意住院,让有限的医疗资源变得紧张,减少“小病大治”“该住院却住不进医院”等情况的出现。
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的“门槛费”标准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
所用的医药费中除去“门槛费”,其中乙类药品个人先支付10%后,剩余的费用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报销75%、70%、65%、60%。不过,由于社保的种类有很多,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因此住院保险门槛费用也会有所差别。 医院级别不同收取“门槛费”的标准就不同,级别越高收取的“门槛费”越多,制定这样一个“门槛”,其目的是为了引导人们合理就医,防止一些小病患者随意住院,让有限的医疗资源变得紧张,减少“小病大治”“该住院却住不进医院”等情况的出现。 : 词条:住院门槛费网页链接
2. 陕西乙类用药医保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药品目录将药品分为三类:第一类甲类,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的;第二类乙类,用此类药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第三类丙类,这部分的药是不报销的,全部由个人承担。所以,对于甲类药品一般除必须扣除的项目外,其他按100%报销;乙类药品只报销一部分70%-80%,自费药需要自己全部承担。即费用总数的15%与医保无关的费用,就是所谓的丙类费用全部由现金支付。报销金额=(总费用-起付线-乙类自费-全自费)×报销比例。
二、医保甲类和乙类的区别
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使用这类药物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费用。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
医保乙类是指乙类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支付部分费用的药物。使用这类药品产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
3. 西安市二级甲等医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在医保中,通常将医保能够报销的医院称为定点医疗机构,又细分为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
而三甲医院一般是属于三级医院的范畴,医保能够报销的比例最低,同时又因为各地区医保报销政策的不同,各地区三甲医院报销的比例也有所区别。那么,三甲医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下面以上海为例,为大家详细解答。
上海
职工医保
上海职工医保的报销规则是以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作为区分的。
门诊
在职人员:44岁以下,按50%的比例进行报销;45岁至退休,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按70%的比例进行报销。
退休人员:69岁以下人员(除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按70%的比例进行报销;70岁以上人员以及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按75%的比例进行报销;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按80%的比例进行报销。
4. 西安市医保卡买药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0年西安职医保报销标准,2020年西安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从2020年4月1日起,西安将进一步提高门诊慢性病、易造成因病返贫现象的大病在城镇职工医保中的报销比例,17个慢性病门诊补助最高限额上调15%,CT、电子胃镜等检查报销比例提高近20%。西安市211.2万参保职工将从中受益。
17个慢性病门诊补助最高限额上调15%
在此次的调整中,西安提高了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限额标准,将原有的17个慢性病病种补助最高限额标准整体上调了15%左右,统筹基金支付癌症晚期、白血病等疾病门诊治疗费用最高可享受5000元补助。
此次调整还降低了《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将住院治疗时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原来的10%下调为5%。具体乙类药品可参见药品目录类书籍。
CT、电子胃镜等检查报销比例提高近20%
据了解,此次西安在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时,也将住院费用中特检特治和医用耗材及其相关手术的报销比例较前提高了近20%。
病人住院期间,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以及医用耗材等治疗费用,将由原来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调整为将其直接纳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范围,其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一并按照参保职工所住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数额情况按相应规定予以报销。
特殊检查项目费用包括:住院期间施行CT、ECT、MRI、心脏彩色B超、经颅彩色多普勒血管检查(TCD)、电子胃镜、结肠镜、宫腔镜、动态心电图、高压氧舱、体外冲击波碎石、体外射频治疗前列腺肥大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的费用。
医用耗材项目费用包括:住院期间安装人工晶体等人工器官、血管支架、体内置放材料、心脏起搏器等《西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目录库》内的器官及材料在限价范围内的费用及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的费用。其中,如果医用耗材超出限价范围的费用,由患者个人自付。
特殊治疗费用项目包括:住院期间施行人体器官、组织移植等手术的费用及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等治疗的费用。
白内障手术不住院也可以用医保报销80%
为减少白内障患者排队等床位的现象,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同时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医疗支出。此次调整将门诊施行白内障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一、什么是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参保人员在陕西省外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按政策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称为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哪些人员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答: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后,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其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规定的人员。
三、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开展情况?
答: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实现全国联网,符合条件的职工及居民异地住院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四、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登记备案手续如何办理?
答:由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准确填写《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汇总表》(单位盖章),并将表格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填报的表格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上服务——社会保障——表格下载栏目查询下载。
按照“参保地备案”的原则,市本级负责市上单位的备案,区县负责本区县参保单位的备案,铁路局社保经办中心负责铁路参保职工的备案。
登记备案信息作为就医地经办机构判断是否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
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答: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住院就医,应持本人医保IC卡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住院治疗终结后只需向所住医院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如需要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应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即可在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六、异地转诊转院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答: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只能在备案转入医院住院治疗。
七、如何查询备案登记信息、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答:参保人员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可实时查询全国各省、市、区经办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个人备案信息及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http://www.
八、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人员,在异地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后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进行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一同结算,参保人员只需向所住医院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九、办理入院时需要什么手续?
答:(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到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
(二)转诊转院人员需携带转诊单、社会保障卡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到指定的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
十、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报销费用可在异地医院一并结算吗?
答:全国大多数统筹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一单制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一同结算,一次性与就医医院结算完毕。
十一、社会保障卡的补(换)卡等相关业务能否异地就近办理?
答:目前,社会保障卡的补(换)卡等相关业务暂时不能异地就近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初次申领,以及补卡、换卡,均需要参保人持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发卡机构办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卡卡务管理系统,待该系统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异地就近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
十二、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怎样补办?
答: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应及时向参保地发卡机构申请挂失,并按参保地发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补、换卡业务;在卡挂失状态下不能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
5. 西安市乙类药报销比例
全部统筹是指甲类的费用。是百分之百进入社保报销范畴的。部分统筹是乙类费用。报销比例是85%~95%。药品主要分甲类,乙类和范围外三类。甲类药品纳入统筹支付,可以按规定报销乙类药品取个人先负担一定比例在纳入统筹支付。费用在进入统筹金支付钱需要个人先付。剩余费用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外,药品费用完全由个人负担。
6. 西安市医保乙类药报销比例
医保乙类药品,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比如某地乙类要自付20-30%,其余70-80%可以进入基本医疗费用。
举个例子,某地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为20%,当地一职工住院花费10000元,其中乙类药品花费1000元,则该职工要自己先自付1000*20%=200元,剩下的800元和甲类药品费用一起按照报销规定报销。
具体能报销多少还需要看你们当地自付的百分比
7. 西安市职工医保乙类药品报销比例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
(二)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
(三)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8. 西安居民医保三甲医院报销比例
西安市三特医院起付线为2000,报销比例为50%;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200,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00,报销比例为70%;一级医院起付线为150,报销比例为80%;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比例为7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60%
9. 西安居民医保乙类药品报销比例调整
1.参保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治疗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调整为: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的报销比例由90%调整为94%,其它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由70%调整为82%。
2.参保职工使用门诊特殊药品所发生的费用,须先由参保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甲类药品除外),再按76%比例进行报销。(其中:使用咪唑立宾、吗替麦考酚酯、麦考酚钠、西罗莫司4种特药,按门诊特殊病种流程报销。即先由参保职工个人按4%的比例自付相应的费用后,再按94%比例进行报销)
3.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并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支付95%,不设封顶线。
10. 西安市医保报销政策及报销比例
西安居民医保报销自付比例2021
1、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
参保城乡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具体支付标准比例如下:
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参保贫困人员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基金全额支付。居民个人支付比例30%40%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60%
2、城乡居民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见下表:
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三级三级特等起付标准150元400元1200元2000元支付比例80%70%60%50%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就医结算流程:参保城乡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诊医师诊断符合住院病种目录规定,确需住院治疗的,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社保卡)和住院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再办理住院挂账登记手续。参保城乡居民预交一定比例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属个人负担部分,根据预交押金情况,多退少补。备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要求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个人全额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