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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社保基数,太原市社保基数

2026-01-12 10:33:17

1. 太原市2016年社保基数

太原社保缴费基数

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按职工本人工资确定的,不过会确定上下限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上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的。

2020年太原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线为1538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77元/月。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两档可选择,分别是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100%,即5129元和3007元。

2. 2014年太原市社保基数

2013年太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存基数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大病医疗:5元

工伤保险:单位,0.6%,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10%,个人,6%

说明:2013年太原市社平工资:3325元,最低工资(标准):1125元,社保基数(最低标准):1995元

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一)缴存基数及计算口径

1、自2013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2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2、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当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13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3、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一是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3号)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1290元;清徐县1190元;阳曲县1090元;娄烦县990元。二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其他单位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同时实行最高缴存基数限制;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9元,3倍为12027元。

4、缴存基数超过12027元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纳税。

5、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具体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缴存比例及相关要求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10%、个人6%,不得高于单位12%、个人12%,在上述范围内应当以偶数分别确定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2、同一开户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缴存比例确定后,在本年度内不得变更。

3. 太原2018年社保基数

2021年山西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2021-2022年山西五险一金缴费基,2021年山西五险一金缴标准,山西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

一、社保缴费基数

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按职工本人工资确定的,不过会确定上下限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上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的。

2020年太原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线为1538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77元/月。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两档可选择,分别是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100%,即5129元和3007元。

二、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本年度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上限不得超过20016元;下限不得低于2019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按原标准执行。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相关事项的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4. 2017年太原社保养老缴费基数

太原市社保2019年最低标准是。缴费基数下限为2739元(4565*60%)解答社保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重要依据,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确定的。一、2019年太原社保缴费基数太原市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根据2018年山西省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据山西省统计局统计2018年山西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783元,其中月平均工资为4565元。

因此,太原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3695元(4565*300%),缴费基数下限为2739元(4565*60%)。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在2739元-13695元之间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费用。

城镇职工则由所在单位根据工资标准申报缴费基数。二、2019年太原社保缴费比例

5. 太原市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

一、2020太原市丧葬费标准

山西省丧葬费标准为14234.5元。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72850元、70550元、68240元,分别比2016年提高了6620元、6410元、6200元。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3130元、19860元和1868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0520元、50520元和22790元。

二、如何领取丧葬费

单位退休人员申请流程:首先家属先将死亡证明交给单位,由单位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社保中心将费用打到单位账户,单位再发给家属。

社会退休人员申请路程:直接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死亡证明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银行账号。

如果申请人是受害者亲属,申请人得提交亲属证明关系,如果申请人是遗产继承人,则需提供继承权的公证文书。

三、丧葬费计算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四、哪些人拥有丧葬费

依法在我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

6. 太原市历年社保基数

太原市2000年的缴费最高基数是1515.最低基数是303.只要是再这两个金额之间的任何一个金额斗可以作为缴费基数。

7. 太原市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

太原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太原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按职工本人工资确定的,不过会确定上下限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上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的。

2020年太原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线为1538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77元/月。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两档可选择,分别是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100%,即5129元和3007元。

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缴费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当月本单位的个人应缴账,确认无误后申报单位工资总额。

注:若对个人应缴账存有异议,可通过企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删除当月个人应缴账,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用人单位调整人数、申请重新生成个人应缴账,待正确后申报工资总额。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生成单位缴费台账发往地税部门扣缴。

3. 用人单位申报确认本月单位社会保险费应缴金额后,由地税部门根据协议规定按期扣款。

个人缴费,缴费基数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之间缴费金额为:2964元,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

8. 太原市职工养老保险基数

  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按职工本人工资确定的,不过会确定上下限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上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的。

  2020年太原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线为1538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77元/月。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两档可选择,分别是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100%,即5129元和3007元。

  二、太原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三、太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本年度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上限不得超过20016元;下限不得低于2019年度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古交市1700元;清徐县1600元;阳曲县1500元;娄烦县1400元。)。

  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按原标准执行。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太原市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相关事项的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9. 太原市2016年社保基数是多少

太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存基数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大病医疗:5元

工伤保险:单位,0.6%,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10%,个人,6%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一、2014年度太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自2014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3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2、2014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当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14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3、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一是不得低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24号)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1450元;清徐县1350元;阳曲县1250元;娄烦县1150元。二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其他单位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同时实行最高缴存基数限制;太原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53元,3倍为12759元。

4、缴存基数超过12759元的,超过部分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纳税。

5、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具体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2014年太原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缴纳社保的基础,确定了这个基数,才能按照既定的比例缴纳社保费。每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结合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对参保人员而言,实际工资发得多,缴费基数却比实际工资低,将直接导致养老、医保等社保权益受损。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即: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当单位工资总额小于全部职工个人申报缴费基数之和时,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并按月随人员增减相应调整。

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20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即11602元)作为该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新参加工作人员当年缴费工资以本人第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基数。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单位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最少2320元,最多11602元。

10. 太原市2016年社保基数表

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是太原市城镇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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