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保新政策,长春社保缴费标准
1. 2018年长春社保缴费标准
这个是上半年的,下半年就按2021年平均工资了,上半年缴费是2020年平均工资。
2. 长春市社保今年缴费多少
2021年最低缴费基数3053.25,最高基数15265.25。
3. 2018年长春社保缴费标准表
由于疫情的原因,在2021年7月1日之前,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的;2021年7月1日之后,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调整为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那么具体缴费标准是什么?长春2021年社保缴费标准?
1.职工养老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16%,个人缴纳比例为8%;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2.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7.76%,个人缴纳比例为2%;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职工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4.9%(固定249.33元/月);缴费基数为5088.42元/月。
3.失业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0.7%,个人缴纳比例为0.3%;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无上限。
4.工伤保险
单位职工:按照行业风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1%-0.95%,个人不缴纳;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4. 长春市社保缴费比例
一、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3835元
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766.95元
自2019年5月1日起,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核定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社保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
单位:16% / 个人:8%
2、医疗保险
单位:10% / 个人:2%
3、失业保险:
单位:0.5% / 个人:0.5%。
4、生育保险
与生育保险合并,个人不用缴纳。
5、工伤保险
根据行业不同在0.3%-6.6%之间浮动,个人不用缴费。
5. 2018年长春社保缴费标准查询
微信搜索小程序吉林税务,然后输入身份证号码,选择社保查询就知道要交多少钱了,会自动显示的。
6. 2019年长春市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由于疫情的原因,在2021年7月1日之前,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的;2021年7月1日之后,长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调整为按照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与60%来核定。
1.职工养老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16%,个人缴纳比例为8%;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2.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单位职工:单位缴纳比例为7.76%,个人缴纳比例为2%;缴费基数下限为3053.0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5元/月。
职工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纳,个人缴费比例为4.9%(固定249.33元/月);缴费基数为5088.42元/月
7. 2018年长春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钱
灵活就业人员未在规定期限申报,如上年缴费基数高于3590元,缴费基数沿用不变,否则由医保、社保经办机构按最低月缴费基数核定。需要注意的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费;近日,我们的记者从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了解到,从现在开始,直到12月31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进行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了,缴费基数为6。
8. 2018年长春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3年长春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基数:2314元,
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8%
医疗保险:单位缴7%、个人缴2%
失业保险:单位缴2%、个人缴1%
工伤保险:单位缴0.5%、个人缴0
生育保险:单位缴0.7%、个人缴0
公积金:单位缴5~20%、个人缴5~20
9. 长春市2018年社保缴费标准
我市(含双阳区、九台市、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201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4003.49元,下限调整为2800.70元。
10. 长春市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
长春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38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