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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拉萨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拉萨农医保新政策2017

2024-01-03 11: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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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两天我爱人生病住院了,几乎花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正当我们为这笔钱犯愁时,还好买了医疗保险,报销后花掉的钱又回来了,这让我们很欣慰。”家住尼卓林社区的央吉告诉记者。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卫计委了解到,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实现全覆盖,截至2016年底参合率达到97以上,主要集中在拉萨。全区74个县级医院基本实现农牧民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即时结报)。

基本医保补助由人均435元提高到475元

“农牧区医疗制度是以政府主导,以免费医疗为基础,政府、集体、个人和社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实行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和医疗风险基金相结合的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自治区卫计委工作人员德央说,我区农牧区医疗基金分为大病统筹基金、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和医疗风险基金三大类。其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安排的免费医疗专项经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经费,自治区、市(地)、县(区)政府财政安排的免费医疗专项经费,个人每年自愿交纳的筹资,农牧区医疗基金产生的利息等部分组成。

据介绍,农牧区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已经由去年的人均435元提高到今年的人均475元。同时农牧民个人筹资不低于20元,贫困人口个人需交纳的筹资经费,由政府给予补贴。目前,20种门诊特殊病种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从大病统筹基金中报销补偿70,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在大病统筹基金中最高报销6万元。

大病保险人均保费从年人均8元提高到18元

“为减轻农牧民群众垫资压力,目前全区74个县级医院基本实现农牧民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患者出院时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拉萨市和日喀则市、那曲地区实现了市(地)级医院先诊疗后付费,一些市(地)的个别县还与自治区级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采取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实行住院费用即时结报,极大地方便了农牧民群众,尤其减轻了贫困群众的就医负担。今年将进一步铺开市(地)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德央说。

了解到,农牧民大病保险人均保费,已从2015年的年人均8元提高到目前的18元,2016年政府投入总额达4622.92万元。目前,农牧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最高7万元。“2016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我们也正在抓紧制定这一方案的详细实施细则,今年有望出台。截至2016年11月,全区863名农牧民患者进行了保险赔付,总金额达3296.85万元,人均实际赔付达3.8万余元。”德央说。

目前,自治区卫计委和相关单位已与承保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赔付监管机制,确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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