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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哪些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给报销?

2024-01-03 11:55:58

青岛哪些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给报销?
青岛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具体相关政策规定是怎样的呢?青岛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生育保险是按照你今年上生育保险的基数来核算的,不知道你几月份生宝宝,因为每年4月份调整基数,你的基数是多少,然后按照基数乘以你休产假的天数(国家规定产假的天数)就是你可以拿到的钱。至于产前检查,最高封顶1400元。生育津贴是出院后,每月的1-10日办理,地点是各区劳动保险办:市南区劳动保险办(福州南路8号2楼);市北区劳动保险办(延吉路38号劳动力市场4楼);四方区劳动保险办(庆安路21号,四方实验小区内);李沧区劳动保险办(兴华路30号)。更多2015青岛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范围、标准及流程介绍详见下文。另外,青岛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相对有限,而且还无法针对怀孕期间女性以及胎儿的疾病提供保障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报销标准
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

1.自然分娩的2000元

2.人工分娩(手剥胎盘术、宫颈裂伤、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的2500元

3.剖宫产的30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修补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的3500元;

5.因母婴原因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

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1.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

2.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

3.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

4.放置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350元;

5.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150元;

6.皮下埋植(取出)术的支付标准100元;

产假: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六)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生育保险;

2.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报销材料
项目1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项目2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项目3所需材料:社保卡、身份证(到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确认)。

办理流程
1.在青岛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诊疗费用直接与医疗服务机构结算,出院时候直接结算。

2.在市外定点医院: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

电话:

邮编:266071

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

电话:

邮编:26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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