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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

2024-01-28 16:14:02

2016年江西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
    12月11日,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即时结报和费用核查的实施意见》,2016年,江西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仍为10万元。

根据规定,持有农业户口的公民,应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户口簿上的人数)为单位参加新农合。中小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任职期间列入参合对象。

新生儿出生当年,其父母等家庭成员已按规定参合的,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免费办理参合手续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相关知识】

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保障内容

(一)保障对象: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新农合的参合人。

(二)保障范围: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1、起付线。参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具体标准由设区市政府确定;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人,起付线下降50%,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

2、合规医疗费用。以设区市为单位,按参合人住院治疗的流向,分为市内和市外二类。

(1)市内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参合人在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作为合规医疗费用,设区市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

(2)市外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参合人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期间发生的可报费用作为合规医疗费用。

(3)按住院补偿办法进行补偿的门诊大病、重大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具体如下:

恶性肿瘤放化疗、肾衰透析、血友病输血(含Ⅷ因子)、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在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因病情需要选用的超出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外的抗排斥药物(含进口药品),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门诊一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伊马替尼,耐药患者的二代尼洛替尼或达沙替尼,开展了慈善援助项目的药品每年不超过3个月治疗所需的药品费用,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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