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_沧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8月3日 沧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怎么样,沧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沧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多少,沧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为你提供沧州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一、沧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女职工因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正常生产的1000元;
2.难产的1500元;
3.剖腹产23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报销:
1. 怀孕6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600元;
2. 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的400元;
3. 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200元;
4. 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100元;
5.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50元,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100元;
6. 实施绝育手术的200元;
7. 实施复通手术的1500元。
二、沧州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女职工妊娠6个月内应向用人单位(男职工配偶妊娠6个月内应向男职工用人单位)提交本人结婚证、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妊娠诊断证明、《围产保健手册》、身份证(男职工配偶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保证和IC卡)等材料,由用人单位填报《沧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并持以上资料及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女职工终止妊娠(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造成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除外)或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就医前10天由用人单位持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医保证和IC卡)、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女职工生育或者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医保证和IC卡)、《沧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到参保地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就医。未在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办理地址: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沧州市黄骅市
沧州市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0317)
地址:交通大街154号
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
地址:中心街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所
三、沧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1.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
2.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8%;
注: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统一由单位缴纳。
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
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缴费方式: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办理地址: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沧州市黄骅市
沧州市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0317)
地址:交通大街154号
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
地址:中心街海兴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所
四、沧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早孕反应及保胎发生的医疗费用;
2.不孕症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造成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4.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5.女职工生育或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6.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
7.因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避孕节育措施指放置宫内节育器)造成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的;
8.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医疗费用;
9.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出国或者在港、澳、台地区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