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具体调整范围是多少?
2025-01-08 21:03:19
6月30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7月1日起执行,要求各单位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因特殊情况延迟调整的应从2020年7月开始补缴。
通知要求,各单位应为全部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7月1日起开户的职工都按新的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2020年度缴存基数为2019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9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20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