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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规定

2024-01-16 10:01:01

南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规定
   江苏退休年龄已到社保缴费不满15年怎么补缴?
 已到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满15年怎么补缴?

  问:我做保洁工作,9月底就满50周岁要退休了,可社保只缴了5年,其余的社保该怎么补缴?

  答:按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规定,女工人满50周岁即达到退休年龄。

  根据2010年通过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前一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若不能一次性补缴完,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至55周岁,按照王女士的情况,55周岁时累计缴费仍不足15年,再申请延长缴费5年,王女士即可以在60周岁时累计缴费满15年。具体有关社保缴纳、停用、补交、转移等问题,可咨询社保热线12333,或至广瑞路2号社保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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